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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两天敲诈老实人万元“保护费”获刑

2012年04月28日 16:50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多次敲诈商户“黑老大”被判四年

  “黑道大哥”邹某看到动漫店老板面像憨厚、为人老实,接连在两天时间内多次上门索取“保护费”共计1万元。4月27日,城关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邹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邹某整日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来源。2011年12月,他从白银来到兰州谋生。有一天,邹某在麦积山路闲逛时,看到兰州三十三中学东侧,新开了一家动漫店,邹某进入店内与老板攀谈。当他了解到这个长相憨厚的老板也是初来乍到,没什么背景时,邹某立刻转换嘴脸,自称是“道上混”的,人称“兵哥”,在甘南路、麦积山路一带很有名气。接下来,邹某虚构自己曾经“砍过人,坐过牢,头上有伤疤,腿上留着枪伤”的一系列谎言吓唬老板,为了增加可信度,邹某甚至撸起裤腿,展示曾经的“伤疤”。

  当动漫店老板面露惧色时,邹某立刻以“新店开张要收取保护费、兄弟被抓借钱赎人、赠送笔记本电脑”等名义,提出要钱。在两天之内,邹某敲诈店老板现金12250元。被逼之下,店老板报了警。当邹某再度上门敲诈时,被警方抓获归案。

  2012年3月,检察机关对邹某提起公诉,针对邹某在与店老板素不相识的情况下,编造危险经历,让店老板产生恐惧害怕心理的行为,城关法院最终判处邹某有期徒刑4年。(记者 许沛洁 通讯员 彭维萍)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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