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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广州头陂村打着农家乐旗号强占耕地建违章别墅(2)

2012年05月29日 09: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违建

  新芳公司擅自改变集体土地性质,并且将大半个山头推倒,用山头上的山土填埋耕地,致使村民失去赖以为生的耕地

  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在这片疑似高尔夫球场旁边发现了几栋大型违章别墅。这片违章别墅由3栋2层楼房组成,占地面积有数千平方米。村民提供之前的相片显示,别墅所建的地方,之前是大片农田,上面种满了绿油油的稻谷。别墅附近的耕地全部被推倒,用石头和山土将耕地填埋。在别墅后面,则是数万平方米的林地被砍掉,大片山头被削平。

  村民们介绍,头陂村以租代征,将这里十几万平方米的耕地和林地,全部划归新芳公司。新芳公司擅自改变集体土地性质,打着农家乐的旗号大搞违章别墅。新芳公司将大半个山头推倒,用山头上的山土来填埋耕地,致使村民失去赖以为生的耕地,失去了生活来源。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片别墅区满目疮痍,上面停放着吊机、挖机等各种大型机械设备,石头、水泥砖块等散落一地。在这几栋别墅群中,有大批工人正在别墅里施工,抢建违法建筑。这些工人们称,这批别墅都没有任何手续,属于违建,之前被政府责令停工。一个多星期之前,他们受新芳公司派遣,来到别墅区继续施工。按照设计图纸,他们还会继续兴建多栋巨型别墅,以打造农家乐项目。

  别墅区道路泥泞,看不出任何耕地和林地的迹象,只露出了数万平方米的泥土,经过连续暴雨冲刷,已形成了严重的地质自然灾害。记者粗略统计,即发现了几十处山体滑坡,甚至出现泥石流的情况。稍不留神,即有被泥土吞噬的危险。

  按照新芳公司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为40年,新芳公司在使用期限内有一切使用经营权,但是新芳公司不能够擅自改变耕地和林地的土地性质,在上面违规兴建别墅。

  失控

  彭桂添带领几名工作人员强行夺走记者手机。随后彭桂添突然情绪失控,狠狠打了记者一巴掌

  记者来到头陂村委会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彭桂添反映了相关情况。彭桂添承认,这是村委会在搞的农家乐项目,别墅区所在的位置以前是耕地和农田,确实没有任何手续和批文,但彭桂添拒绝制止工人的违法抢建行为。在记者的再三举报和请求下,彭桂添恼羞成怒,记者企图用手机拍摄记录当时情况,彭桂添带领几名工作人员强行夺走记者手机。随后彭桂添突然情绪失控,狠狠打了记者一巴掌。记者要求彭桂添给个说法,村委会工作人员前来解围,主动代表书记向记者赔礼道歉。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涉嫌严重违法犯罪

  □律师说法

  没有报建手续就建房?昨日,记者在白云区太和镇头陂村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后,到该村村委了解情况,村支书彭桂添表示,“上述房子的建设的报建手续还没有拿到,正在批”。

  对此,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报建手续,房子就开始建,属于违法建设。对于这种现象,必须依法予以拆除,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如果违建的土地是属于耕地,那么,村里的负责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金卡律师事务所张兴彬称,太和镇在生态严控区建设用地上采取了明目张胆的“先斩后奏”策略,征用土地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令人担忧的是愈演愈烈的土地违法之风会渐呈泛滥之势。这是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的“以租代征”,太和镇想以此来规避法律,使用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那里租来的违法用地,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的耕地、林地等性质。这些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中央政令在一些地方难以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土地问题上表现得比较明显。

  张兴彬介绍,这种行为严重违法,而且涉嫌犯罪。关于出租农村集体土地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属于禁止性法律规范。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不论以谁的名义作为合同主体,以出租或者非农建设为内容的集体土地合同统归无效。

  至于头陂村党支部书记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依据国家法律和合同的相应条款确定。

  头陂村违建泛滥执法队长受贿被查

  □背景

  昨日,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相关人员介绍,广州在现行总体规划中,已贯彻落实了《城镇群规划》对空间发展的要求,开展了《广州市生态区划和番禺生态廊道控制性规划》、《越秀山-白云山-南湖-帽峰山地区建设与保护规划》等规划,并根据规划要求控制生态廊道内的建设行为,保护白云山、帽峰山城市绿心,落实区域绿地和构建市域内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结构。白云区太和镇头陂村位于帽峰山附近,属于生态严控区,相关建设被严控,必须有相关报建手续。未经报建,即毁坏良田、耕地、林地,涉嫌严重违法,必须严肃查处。

  记者在头陂村调查了解,这片区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不少地方被毁林开山,耕地被占用。在村里转悠,能够发现有几十栋还没有完工的违建竖立其中。其中,有数栋建筑正在施工。头陂村有村民透露,这些在建楼房都未经审批,属于违章建筑。这些违建严重破坏帽峰山的自然环境,不少属于占用耕地和林地。

  太和镇有相关人员透露,2012年2月9日,广州白云区检察院对时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的王宝林受贿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查,王宝林于2009年底至2011年10月,在担任该职期间,利用其负责该队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放纵当事人进行违法建设,多次收受违法建筑投资人王伟华、邓春城、郭铁纲、萧志广、陈衡利等人贿送的款项共计237万元。(记者 成希 黄少宏)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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