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区城建集团向市民借房产搞抵押贷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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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眼下,银行信贷规模紧缩,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很难,于是南京一些市政企业,今年顿感陷入资金荒,年初纷纷进行高息吸收民间资金。近日,南京某区城建集团,竟推出向老百姓借房产抵押融资的举措,引发市民的担忧和不安。
市民纠结
收到“借房产抵押权”短信,想办又担心
王亮(化名)南京市某区一家单位普通的工作人员,这几天,他和同事都收到一则“借房产抵押权高额回报”短信,心情都很纠结。短信上写着:借用房产抵押权的有住房、厂房和门面房等房产。短信上承诺,年支付评估价1%的费用,不影响正常居住和出租,区财政局提供承诺等。有意者请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所有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到区城建集团电子邮箱中,或到区城建集团现场办理预登记手续。
王亮说,区城建集团借用私人房产等资产抵押权,并承诺年支付评估价1%的费用,这还是有诱惑的。如果一处房产评估值为一百万元,就能拿到一万元一年的费用。“只是把房产手续复印件借用一下,不会影响居住、出租,还有区财政局提供承诺。”王亮说,短信上还这样强调,家庭状况比较拮据的他,就动了心。
可王亮私下一打听,原来区城建集团,借用老百姓住房等房产抵押权,可能是用于向银行或一些民间借贷机构融资贷款,他有了一些顾虑,“我担心,如果将自己的住房抵押,向银行等部门融资贷款,一旦到期,有关部门还不了贷款,我自己的住房,不就要被银行强行收回,自己一家人可能会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房产抵押,承诺年支付评估价1%的费用,很具有吸引力,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回报。”可王先生又怕,失去这次“发财”的机会,毕竟仅仅将自己的房产抵押权,交给了区城建集团,一下子一年就可以获得不少的收入,这可以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块肥肉。
据了解,这条短信号称发给区内公务人员,其实并非如此,范围较广。不仅有区一些机关、镇街的公务人员,还包括企事业单位人员,甚至连一些单位合同人员,临时人员,或早已退休、下岗的普通老百姓都收到了这样的短信。
探访发现
吸收民间资产,其实是向银行贷款融资
这则短信,是真是假?如果是真,大面积向老百姓借用房产抵押权,又有何目的,真是向银行贷款融资?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了短信上所写的,办理相关手续的该区某投资大厦9楼。还没开口,这里的工作人员便热情地询问起记者,是否来办理房屋抵押权借用手续的。
“我们这儿是区城建集团,吸收民间资产,向银行贷款融资,你可以把自己现在的住房拿来抵押,不会影响你居住、出租,每年你还可获取不少的额外收入,千万不要错过这次机会哦!”记者以不了解相关情况,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一开始这里的工作人员很是轻描淡写地说,他们只是向区内的一些公务人员,借用一下房产抵押权,至于抵押权的用处,就是吸收民间资产向银行贷款。
该工作人员还说,区城建集团借老百姓房产抵押融资,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目前区城建集团,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很少了,于是便想到向广大市民借用房产,进行抵押融资。说白了区城建集团拿到这些房产抵押权,才好向银行贷款。至于抵押的期限,要看贷款银行,有的银行长,有的银行短,一般期限至少一年,最长5年,要看具体银行的要求。
在谈到向老百姓借用房产抵押权去贷款的风险,一名李姓负责人反复强调,他们所进行这个项目的融资,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即使贷款到期还不上,银行也不会强行将你的住房收回。因为有区财政局承诺,签协议的时候,区财政局还会有一份承诺函交给你,这个就请你放心了,没有任何风险,财政局会来承担这一切。
而对融资贷款的巨额资金用途,在该区城建集团一份《借入民间资产融资抵押暂行办法》文件中写着:借入民间资产权,仅作为城建集团及所属单位建设项目融资的抵押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万顷良田和土地增减挂钩、旧城改造等。
范围不限
面向全市,只要有房产就能办
调查中,有知情人介绍,该区城建集团所发“借房产抵押权”短信,号称仅向区内公务人员,借用房产抵押权,其实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为了获取更多的房产抵押权,以获取更多的贷款资金,除了向区内的人员借用房产抵押权外,还向区外的人员借用房产抵押权。
为了进一步求证这样的说法,记者带着一份位于南京下关,在下关工作的陈某的房屋产权证,向具体承办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令人吃惊,“全市市民,只要有不动产,都可以办理相关手续。”该工作人员一再强调说,一年所得的收益,同样支付评估价的1%的费用。
“向区内公务人员借用房产抵押权的短信,其实是一种宣传,我们欢迎全市市民都来参与!”该区城建集团相关负责人说,用于抵押的资产,扩大到包括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宅、商业用房、厂房、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
一旦还不了款,结果会怎样
财政局答复
风险肯定有,要慎重行事
承办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也都强调,此次借用房屋抵押权,均由该区财政局提供承诺,不会有什么风险。情况果真如此?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却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该区财政局一位负责人明确告诫,区城建集团借用市民房屋产权抵押权,进行融资,这事他们是知道的。不过,区财政具体提供什么样的承诺,他们不好说。一旦向银行等部门融资抵押贷款到期还不上,是不是由区财政来承担,他们也搞不清楚。“财政提供的承诺,假如真还不起的话,又怎么样呢?真不好讲,我们真希望,参与此项房产抵押权借用的老百姓,自己拿好主意,风险肯定是有的,自己要慎重行事。这几天,我们几乎天天都接到老百姓这方面的咨询电话,我们答复是:自愿、慎重。果真要区财政提供承诺,那也是区城建集团,让老百姓对借入民间资产融资抵押,吃个定心丸。”该负责人说。
银行表态
房产抵押贷款风险大,不会轻易放贷
调查中,该区城建集团相关负责人,不断强调,向老百姓借房产抵押,是向银行贷款融资。可是,记者一连向位于该区境内的,南京多家商业银行求证此事时,得到的回答几乎是一样:“这两年以来,存款准备金率已上调多次,受其影响,金融机构大量资金被冻结,银行信贷规模紧缩,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比以往更难。而银行业庞大房屋抵押贷款风险巨大,因此对向老百姓借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融资,他们会很慎重,乃至不贷,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这类业务。”
“在目前金融机构大量资金被冻结,银行信贷规模紧缩背景下,不排除该区城建集团,向老百姓借房产抵押,到民间借贷机构融资的可能,反正我们不会考虑此类业务,因为风险太大。”一家商业银行信贷科朱科长说。
南京某银行一位资深支行行长,在接受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说,早在2010年3月初,国家银监会就发布提示:银行业庞大房屋抵押贷款风险巨大,银监会已连续多次向银行警示此类抵押贷款风险。
这位行长强调说,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在发放信贷时,应基于目标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避免简单依据第二方承诺还款来源而还不起的情况。
“南京某区城建集团,大批量借用百姓房产抵押,真能向银行贷到款?目前我个人认为,还有很大的难度!”该行长表示,当前,不仅贷款利率高、抵押房产的房龄受限制,办理时间也相当漫长,而且随着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政策逐步收紧,想获得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将更为艰难。如果该城建集团向银行贷不到款,它便可能拿着老百姓房产抵押权,到民间借贷机构去融资,但民间借贷机构的利率一定高于银行,这样一来,企业还款成本大大增加。一旦还不上,民间借贷机构在追缴欠款上,不像银行有一定的过程、程序,而是带有强制性,会没收老百姓所抵押的房产。
律师说法
抵押贷款的房屋,有可能被拍卖还债
由于有巨大的经济诱惑,记者发现,这几天有不少的南京市民,驱车前往该区城建集团,拿着自己所住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前来办理资产抵押登记。
据了解,截至6月1日上午11时,已有207名市民填写了自己房产抵押申请表。而记者听到老百姓说得最多的话便是,用他们的房产抵押去贷款,有关部门一旦还不起贷款,到时后果又如何?
对此,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律师认为,用房产作抵押贷款,到期还不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在宽限期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但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无法按期还款或累计6个月无法按期还款,银行会发《催款通知书》,如果还不还款,银行有权通过诉讼程序,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可以将房产拍卖,用以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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