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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不能因办案影响“三农”资金分配

2012年06月19日 11:2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最高检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惩治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合力。

  通知指出,各级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交流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的重大问题。根据专项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应当如实向同级检察院提供由本部门负责的“三农”资金规模、具体项目、政策文件、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以便检察机关全面掌握“三农”资金投入情况和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通过接受举报、监督检查等发现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同级检察院或者通过其下级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结合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相关部门应当对“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进行清理、整顿、规范,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对检察机关的预防建议,应当给予重视,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整改,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通知特别强调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院依法办案,不能因查办案件的因素影响对当地“三农”工作的政策支持,要妥善处理积极查办案件与“三农”资金分配的关系,为检察院积极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记者李娜)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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