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落选小组长心生不满 挥霍4.2万集体资金
2012年07月27日 13:5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落选村民小组长后心怀不满,将保管的4.2万元集体资金挥霍一空。25日,(四川)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人何某,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目前,何某已被取保候审,挥霍的集体资金正在进一步追缴中。
据警方调查,何某原系嘉农镇某村的一村民小组长。2011年,他领到该组3.2万元征地赔偿金后,一直没有发放给涉及的村民,引起了大家的不满。当年年底换届时,村民投票选举他人为村民小组长。落选后,何某拒绝将其保管的3.2万征地赔偿金和1万余元其他集体资金交出。新任组长和村民多次催促后,何某干脆将4.2万余元集体资金挥霍一空。(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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