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男子补办手机卡盗卖机主信息获刑
采取伪造身份证,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3名男青年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最后还是锒铛入狱。
犯罪嫌疑人李乐乐、许民伟、杨飞飞都是汝州市区人,均为24岁。案发前,李乐乐一直在汝州市区从事个体销售手机和手机卡业务。2011年年初,他在网上结识了一个网名为“山东天网”的山东人。两人在聊天过程中,李乐乐透露能把移动公司的手机SIM卡补办出来。后两人一拍即合,由“山东天网”提供机主手机卡号,由在汝州市开设移动营业代办点的个体户杨飞飞查询机主详细信息,李乐乐制作假身份证交由其表兄许民伟以手机卡丢失为由补办,然后打印用户话费清单。最后,李乐乐把这些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话费清单提供给“山东天网”,每提供一个用户信息获利700元到1200元不等。
据案犯交代,自2011年3月至今年4月,杨飞飞先后将获取的30多条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李乐乐。自2011年8月至今年4月,由许民伟帮助李乐乐在郑州、济南等地用假身份证补办他人手机卡14张,致使部分机主手机发生通信故障。今年4月,3人先后被平顶山警方抓获,5月27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人3个罪名
○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
日前,汝州市法院对这起该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开庭审理,一审判决李乐乐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许民伟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杨飞飞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判决后,3人认罪服判,表示不再上诉。 (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樊建伟郭俊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