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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少女捅死性侵大叔获刑4年 量刑合理性惹质疑

2012年09月13日 10:0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相关报道:90后少女“假想防卫”捅死性侵大叔获刑4年(图)

  力拒性侵女孩判4年合理吗?

  网友议论纷纷 法学界学者专家和律师也是意见分歧各有看法

  少女小惠到“好心大叔”家借宿险遭强奸,反抗中她持刀将大叔捅死被判犯故意杀人罪获刑4年。报道见诸报端后,不少网友质疑法院的量刑过重,有的则认为应该无罪释放,有的则认为是过失杀人。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法学界学者专家和律师。

  过重

  高度恐惧下失去判断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汤哨锋认为,法院的判决过重。汤哨锋说,小惠在高度紧张恐怖的情况下,很难判断杨某是否丧失了侵害能力。虽然法院后来认定,杨某躺在床上没有动弹,客观上不具备侵害的能力,但是要让处于高度紧张恐怖情绪中的小惠作出正确判断,是太过苛刻了。小惠此时已经失去了理智,判断失误,她再捅刺杨某,并不是想致杨某于死地,不应该定故意杀人罪。

  汤哨锋认为,虽然小惠没去报案,但这是害怕和恐惧造成的。要知道她只是一个小姑娘,遇到这种事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至于小惠就医后又回到阳台上过夜,那是因为她确实没地方去了,这也是一种本能的行为。“而且,被害人杨某有重大过错,小惠判4年重了。”

  合理

  前一段防卫已达到效果

  广东省法学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教授王学沛认为,小惠首次捅刺杨某时是属于正当防卫,但当其防卫过程结束时,正当防卫就已经结束了。但小惠还对躺在地上的杨某实施第二次侵害,虽然目的是制止杨某,但事实上杨某已经不具备侵害能力,小惠称害怕杨某没有死会起来报复她,是她的主观判断。王学沛认为,法院的定罪准确量刑合理。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聂立泽认为,法院的判决将作案过程分成两段是合理的,后一段确实是故意杀人。他说那种情况下虽然很紧张,但也能看得出来,杨某已失去反抗能力,前一段的防卫已经达到了效果,正当防卫也就结束了。她继续持刀砍杨某头部,间接故意杀人。他说, 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量刑在3~10年之间,最后法院判了4年,从定罪到量刑都是合理和到位的。

  过轻

  案件仍存疑问判决过轻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认为,该案的事实尚未查清。他说,这个案件中有一个很值得引起注意的细节,杨某在提出性要求遭到拒绝后,小惠假意同意又将该男子支去洗澡,后将男子墙上的匕首拔下来。

  朱永平认为有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小惠自愿跑到被害人家里;第二,杨某去洗澡的时候,小惠为什么还不逃走?为什么把刀拿出来?这就涉嫌有谋财害命的故意。第三,她杀了人之后,还拿了别人的300元去就医;第四,她看完医生后,竟然还能回到这个房屋,说明她的心理非常成熟。“杨某已死,很多事情都是小惠一个人讲的,事实很难查清了。”朱永平说,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即便是强奸罪一般也不会被判死刑,在目前能够查清的事实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惠有期徒刑4年偏轻。(文/记者林霞虹 实习生赵庆梅)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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