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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两度怀孕并生下一子 18岁男友被判强奸

2012年09月20日 15:5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就算相爱,也是强奸

  18岁少年与12岁女孩恋爱,女孩两度怀孕,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少年提起公诉后,少女仍坚称相爱并把孩子生了下来

  18岁的少年跟一名年仅12岁的幼女拍拖,随后多次发生性关系,还致该幼女两度怀孕。在佛山南海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四川人刘强(化名)提起公诉后,12岁的素素(化名)把孩子生了下来。素素说:“我爱他,我会等着他出来。”

  幼女私奔偷食“禁果”

  2011年春节的时候,吴女士把当时年仅12岁的女儿素素从老家带到了佛山三水区某学校读书,这原本只是想让女儿享受更多的母爱和照顾,没想却引来了一场不幸。

  同年2月中旬,当时刚好年满18岁的四川人刘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素素,两人很快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后来,素素竟然一声不吭地离家出走了,再也没有上学,而是和刘强来到了南海里水。

  在里水,素素和刘强暂住在朋友的出租屋里,相处了一个星期后,两人在里水镇洲村一无牌旅馆里偷食了“禁果”。

  随后,两人正式同居了。起初,他们还尝试找工作,但入厂需要办理证件,并且需要费用,于是他们打消了念头。

  女儿不见了,素素的父母一直在寻找,通过多方努力,他们找到了刘强,明确指出素素只有12岁,希望刘强能劝素素回去读书。但是,刘强觉得自己和素素有感情,并没有理会素素父母的要求。

  2011年3月,在刘强朋友的帮助下,素素和刘强坐大巴回到了刘强四川老家爷爷的住处,两人过起了夫妻般的生活。

  流产不久再次怀孕

  在多次发生性行为后,2011年7月的一天,素素在和刘强妹妹比跳高时发现肚子不舒服,且下身流了很多血,于是去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她怀孕了。但是医生说,因为素素此前进行了激烈的运动,胎儿保不住了。

  但仅过了一个月,两人又开始了性生活。同年10月,素素发现自己再次怀孕,且胎儿已两个多月,对于该胎儿的去留素素很是犹豫,经过多番思想斗争后,两人打算生下孩子。今年4月下旬,两人返回佛山南海区里水镇河村刘强的父母家里暂住,此时素素已经怀孕7个多月了。

  今年4月11日,吴女士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女儿自2011年4月被一名叫刘强的男子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带至四川泸州后,音讯全无。公安机关经侦查布控,于5月26日在南海区里水镇某网吧内将刘强抓获。

  幼女坚持生下孩子

  南海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素素是自愿与刘强发生性关系,但刘强在明知素素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多次与其发生性行为,并导致素素两次怀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因此,刘强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但至今,刘强仍不认为自己有错,他向侦查机关表示:“与女朋友是自由恋爱,现在已有属于我们的孩子,只因她父母反对,所以她父母告我强奸,我女朋友根本没有告我。

  今年7月,素素把孩子生了下来。素素说:“我爱他,我会等着他出来。(记者郑诚、通讯员列展)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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