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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为百万房产起诉六旬女儿 误会消除后撤诉

2012年10月10日 17: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波10月10日电(记者 何蒋勇)在这个主题为“精神健康伴老龄,安乐幸福享晚年”的世界精神卫生日里,浙江宁波北仑法院为一位老人办理了撤诉相关手续。案件的两位当事人都不再年轻,两个月前,81岁的老父亲和他60岁的女儿为了争一套价值百万房子来到法院。

  今年已经81岁高龄的吴大爷是这起案件的原告。他在起诉状中称,2010年初,女儿向自己声称有个地段的房子不错,但是手头紧张,希望父亲可以帮她先行垫付。父女俩本来条件都不错,手头有些房产、店面屋等资产,父女感情也挺好,吴大爷便没多想,就里里外外自己帮女儿张罗起了买房的事情。

  吴大爷称,如今房子尚未交付,但自己已经替女儿垫付了近一百万元的资金,不料最近却发现女儿到处说房子是她自己的,不仅完全没有还钱意向,还去了开发公司处重新整理购房合同。于是,吴大爷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偿还买房资金及利息。

  今年9月,案子开庭时,早已年过半百的两位老人都亲自出现在了法庭上。吴女士并未否认此次购房的资金是父亲所出,只是她表示,这些钱都是她十几年来借给父亲的,现在买房只不过是偿还欠款的一种方式。

  吴女士说,父亲一直经营着一家小铺子,效益却不大好,而自己的店面屋等收入比较稳定,便经常借钱给父亲。“他是我亲爹啊,钱也没算那么清楚”,吴女士称,除非金额特别大,一般情况下两人之间都不出具借条等凭证,十几年来断断续续地借了又还、还了又借。这次借着买房的机会,她便让父亲把钱还清了。

  吴大爷和吴女士都坚持自己才是“富有”的一方,也都坚持买房的钱是自己所有,第一次开庭结束,双方未能和解。

  谁知,不久后,原告却给法官打来电话,表示自己要撤诉。联想到开庭时两人的坚决态度,法官有些困惑。吴大爷表示,自己是因为误听女儿要将自己送到敬老院住,再加上此前两人在经济上确实产生过一些纠纷,才会一气之下打官司找女儿要钱。如今,两人已在家人劝说下和解了,“毕竟是亲生的,冷静下来想想也没什么矛盾。”吴大爷如是说。

  10日,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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