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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成赚钱“香饽饽” 明码标价让人爱恨交织

2012年11月15日 17:2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失物返还成赚钱香饽饽,您气儿顺吗?

  郑州的王女士丢钱包两天后,接到一个失物招领电话,除现金外,身份证、驾照、银行卡等物品完好无损,交150元“服务费”即可领走。东西失而复得,王女士的气儿却不太顺,这种明码标价的行为,让她一时难以接受。

  不少有过相似经历的网友“吐槽”称,失而复得是好事,一般人都会主动提出给点报酬以表谢意,但被人要挟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总觉得不是滋味儿。

  市场经济条件下,似乎一切都可以用金钱衡量,形形色色的行业应运而生,一定程度上确实给人们生活带来了便利。然而,要过心理和观念上的坎儿,还真不容易。“拾到东西要归还”的传统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以赚取服务费为生的失物招领公司难免不让人爱恨交织。

  除了盈利手段与传统道德观念相悖引起的争议,遗失物归还收费是否合法,此类失物招领公司与小偷之间是否存在合作关系和利益链条,同样令人心存疑虑。

  “丢东西啦?找三利。捡东西啦,也找三利……有奖励。”郑州一家名为“三利”的失物招领中介服务公司网站上打出了这样的广告,对失主的收费标准为货币类按现时价值的10%收取,证件、卡类以补办价格为准,物品拾得人与招领公司分成,宗旨是“互惠互利,方便大家”。

  法律人士称,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都规定,拾得遗失物应该归还,同时也规定必须给拾得人支付必要的费用,但“必要费用”是多少,并无明确规定。而且,以公司的形式介入,拾得、返还流程是否规范,会不会助长偷盗的不正之风,都属未知。

  从各方反应看,失物招领公司仍存在讨论空间。失物返还成了赚钱的香饽饽,您气儿顺吗?元芳,你怎么看?(记者 双瑞)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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