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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拦车执法后猪仔死亡 男子状告市畜牧局索赔(图)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1月26日 13:49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高安市畜牧水产局
高安市畜牧水产局

  拦车执法后猪仔死亡 樟树猪倌状告高安畜牧局[图]

  因未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索赔起诉被法院驳回 畜牧局承认执法有瑕疵

  核心提示:去年8月,樟树市养猪户熊细根从高安市运猪仔回乡途中遭遇拦车执法,运猪车停靠路边7小时,缴纳罚款后才被放行。但回到樟树后,猪仔陆续死亡。养猪户一纸诉状将高安市畜牧水产局(下称“高安市畜牧局”)告上法庭,请求行政赔偿。理由是猪仔在执法过程中因通风不畅导致中暑,引发死亡。

  然而,高安市人民法院驳回了养猪户的起诉,理由是其未正式先行向行政机关提出索赔要求。

  高安市畜牧局称,执法过程确实存在瑕疵,但没有证据证明猪仔的死亡与扣车有直接关系,故不同意养猪户的赔偿要求。而养猪户则称,所谓的瑕疵其实是“抽联开单”这一违法行为。那么,到底孰是孰非?

  猪仔死亡猪倌告畜牧局

  2011年8月15日,49头猪仔的陆续死亡,至今仍是樟树市洲上乡养猪户熊细根的一个心结。“当天,先是12头猪口吐白沫死亡,之后37头猪仔也难逃厄运。”

  当地动物检疫站站员陈斌说:“死亡原因可能是长途运输途中因为空气不流通导致的应激反应”。

  熊细根称:“按每头猪仔780元计算,我损失了将近4万元。该有人为猪仔的死负责”。

  2011年12月13日,熊细根一纸诉状将高安市畜牧局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因违法长时间扣车造成乳猪死亡、重病等损失计49700元。

  熊细根在诉状中称,2011年8月,他去高安进猪仔。8月14日下午6时起,装有这一批猪仔(共120头)的运猪车,在从高安灰埠镇运往樟树的途中,被高安市畜牧局的执法人员堵在高安市太阳镇西阳村,时间长达7小时,直接造成猪仔中暑死亡。

  未办检疫证被罚款5800元

  高安市太阳镇动物检疫站站长钟长生是拦下运猪车的第一人。

  钟长生说,当天下午6时左右,已经下班的他碰巧看到运猪车从小路开来,于是拦下车辆,要求熊细根出示证明车上猪仔检疫合格的动物检疫证。因为未带执法证件,他的要求遭到拒绝。之后,他打电话叫来了同事杨荣波以及市局的执法人员聂进宝、胡代东。

  在对方出示了执法证件后,熊细根如实相告,自己确实没有从贩猪的老板那拿到动物检疫证,因为老板向他承诺“猪都经过检疫,没有问题”。

  高安市畜牧局副局长聂进宝等人对熊细根作出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78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他那一车猪价值9万余元,罚他1万多符合规定。”今年11月14日,聂进宝回应说。

  熊细根不接受罚款,“检疫证应该由卖猪的人出具”。

  双方僵持不下,争执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1时。

  最终,熊细根作出让步,一行人凑出了6280元,其中480元用于缴纳补检的产检费用,5800元用于缴纳罚款。

  罚款现场缴清,熊细根索要了一张“罚款收据”,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卸车时,猪就不行了”。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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