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农民自组无资质高空施工队 闹出人命被判缓刑

2012年11月29日 11:2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来自永登的农民张某,在没有高空作业承包资质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大包大揽高空广告牌安装工程,如此不规范的“草台班子”最终酿成工人坠楼身亡的惨剧。11月28日,城关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高空坠楼出人命

  2011年5月6日19时许,一男子在新东部市场时代外墙进行测量时,不慎坠楼身亡,法医鉴定,死者因高坠落所致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随后的调查显示,死者名叫小米(化名),造成其坠楼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高处施工测量时,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除此之外,警方发现小米死亡与一名张姓包工头有直接联系。

  包工头张某从未取得过高空施工资格证。2011年5月6日,没有资质的张某雇佣了同样没有“高空施工资质”的小米进行高空作业,结果酿成惨剧。随后,张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起诉至城关法院。

  法院审理判缓刑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在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在不具备高空作业的特种作业资质和相应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的前提下,盲目承担高处安装广告业务,在明知被害人小米不具备高空作业资质,以及相应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让小米冒险从事高处安装工作任务,造成死亡事故,张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高处不设防”随处可见

  生命就是这样,一次疏忽大意足以令它转瞬即逝。针对这起令人惋惜的案例,记者采访了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阮磊律师,他表示,在类似私人空调安装维修、包栏防盗网安装、个人高处建房施工、户外广告制作安装等高空作业中,目前仍有许多无证无资质的“游击”人员四处揽活。对这部分人员的技能培训,资质考核,安全监管和权益维护,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其监管及受理部门。这些私人高处作业成了众多部门的监管盲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高空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建筑施工单位或是吊塔焊接等,对防护栏、空调室外机安装,没有明确管理条例和管理部门,管理规范都很有难度。”

  那么该如何避免私人无资质高处施工意外的发生?阮律师呼吁高空作业人员为了自身安全,自觉申请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在高处作业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合格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机械。(记者 许沛洁 实习生 敬强强)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