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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枪杀假“劫匪”涉故意杀人被立案侦查

2012年11月29日 10:57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犯罪嫌疑人李某坤
犯罪嫌疑人李某坤

  “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的刑事案件。”昨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微博通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某坤因制造假案,涉嫌故意杀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侦查终结,已进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通报同时称,该案发生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均第一时间发现疑点,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事发第二天——7月2日即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网曝民警枪杀假“劫匪”

  前晚约19时,一个名为“@警界寒战”发的两条微博引发网友关注。记者注意到,该网友注册时间为发微博前几分钟。“@警界寒战”称,龙岗公安分局龙新派出所警察李某策划一假抢劫案,再“接警”前往处理,但李某随后竟真开枪,打死假劫匪。微博称,该起假抢劫案随后败露,李某被抓,其所在的龙新派出所所长被免职。

  尽管未介绍该假案事发地点,事发时间也仅笼统称“今年7月”,但微博立即引发网友热议。“@警界寒战”当晚同时披露李某全名。

  在与记者私信中,“@警界寒战”介绍,李某1984年出生,2008年入职深圳警队,此外他未能提供更多信息。但他说自己从权威渠道获知上述案件。最重要的是,“李已被抓,这是事实”。

  不过,11月27日晚约22时,“@警界寒战”删除两条微博,随后多次更换微博名。

  派出所领导确有突然变动

  11月27日晚,“龙新派出所民警制造假案,真开枪打死假劫匪”在网络世界成“链式传播”,很快成为网络热点。

  微博内容是否属实?昨日上午,记者多方采访核实。

  公开资料显示,7月20日,龙岗区委组织部曾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通告”,龙新派出所新所长今年8月份正式履职。但知情人士介绍,与其他派出所人士变动相比,龙新派出所所领导变动很突然,他理解为“所领导受到处罚了”。

  据《深圳商报》2011年12月13日报道,龙新派出所原所长郭喜春是龙岗区第五次党代会代表。报道称,2009年上半年,龙新派出所辖区“警情发生数累月位居全区第一”,曾当过20多年刑警处理过多起大案要案的郭喜春“临危受命”,辖区命案发生率此后逐年下降,2011年更实现命案零发生。

  该知情人士同时透露,不仅所长,该所教导员,也有变动,但对上述两人新去向,他表示并不清楚。

  微博通报李某涉嫌故意杀人

  记者试图向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核实,但该院答复:经查询,查无此案。龙岗检察院是否曾经介入李某枪击“劫匪”调查?该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不过,有接近市公安局人士介绍,李某确实涉嫌故意杀人,该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领导多次在内部会议有通报。

  昨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通报: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某坤涉嫌故意杀人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目前我院正在对该案进行审查。

  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坤供认于2012年7月1日晚制造了一起假案,涉嫌故意杀人。案发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均第一时间发现了疑点。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于2012年7月2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现该案已侦查终结正在我院审查起诉阶段。

  ——深圳市检察院微博

  记者调查发现

  传言多处不实

  针对网上一些传言,记者经过深入采访发现,民警故意杀人一事确凿,但网上的一些传言就属于空穴来风,多有不实。

  1.“龙新派出所警察李某急于立功”?

  网友“罗湖小魏”表示,“这民警利欲熏心了?警察违法,知法犯法要从严惩处!”也有网友“鼎立而行”表示,“为了个二等功就敢杀人?估计有原因。”,据市检察院微博通报,李某坤7月1日晚确制造一起假案,涉嫌故意杀人。

  但对作案动机,有警界人士表示并不明朗。今年5月,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开展科级警官选拔配备工作的通知》,选拔配备5月底启动,预计6月底前结束。上述人士表示,李某坤参与副科级岗位竞选。他说,不排除李某坤试图通过立功,增加资历得分。

  但他介绍,按龙岗区公安分局考核规定,笔试面试得分在考核中合计占70%得分,即使获二等功表彰,加分10分,但按30%比例折算后,只有三分,立功构不成关键因素;而且,选拔资历得分也不包括7月份立功情况。他进一步介绍,李某坤1984年出生,离考核年龄上限(35岁)还差7岁。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李某坤系广东省韶关市乐昌人,2003年入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管理系,2007年毕业当年,通过深圳市招考警察考试,成为深圳警队一员。

  2.“劫匪绑架人质警察接警赶到”?

  知情人士介绍,7月1日案发当天,李某并非值班人员,但因为从事刑事侦查工作,配有枪支,事发后,派出所枪管员也受到处罚。他介绍,网传李某串通“绑匪”和“人质”,又击毙了“绑匪”。但据他了解,没有绑架案发生,李某和被击毙者也不可能有合作。

  他说,被击毙者是一社会人士,曾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多次口出狂言威胁办案民警,“可能两人之前有过冲突”。有接近龙岗警方人士分析,李某可能在开枪杀人后,试图通过另外一女子报假案来为自己开脱。

  3.“检察院赶到认定开枪合法,警方为李某申报二等功”?

  龙岗区检察院内部人士介绍,11月27日晚他就注意到网络传言。“这个事情我当时到了现场。不是像网上传的那样。”他说。

  他表示,当天,公安刑侦部门和检察院就发现疑点重重。“连夜突审,第二天,他就交代了。”他说,检察院不可能“赶到就认定开枪合法”,即使真的合法,也要走流程认定,何况当场就已发现了疑点。

  接着龙岗区警方人士也介绍,当天他们就发现疑点,随后通知龙岗区检察院,并上报市公安局,为避嫌,案子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负责,“怎么可能有二等功的说法”。深圳晚报记者 颜昭雄 马超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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