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老板32万行贿多名官员获刑5年

2012年11月29日 15:4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今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韶关市越华达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魏镇顺,为尽快拿到工程进度款及办理土地转让过户手续,先后多次主动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32万元,被该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向防洪建设管理处原科长苏典文行贿15万元

  2001年,被告人魏镇顺挂靠汕头市潮阳区水利水电安装公司中标了韶关市区防洪排涝工程第一期第三阶段第1标段、第2标段河堤工程。为了与时任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工程科原科长苏典文(已判刑)搞好关系,尽快拿到工程进度款,先后三次共向苏典文行贿人民币15万元。分别是:2002年年初的一天,魏镇顺打电话给苏典文,称有事找苏典文,要苏在工地等,魏镇顺开车赶到工地后把装有8万元现金的塑料袋交给苏典文,苏典文收下后就骑摩托车离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天,魏镇顺打电话约苏典文去他碧岛豪庭一楼的办公室,魏镇顺在办公室里将一个塑料袋拿给苏典文,并告诉苏典文这是5万元,苏典文就拿着塑料袋离开了,回家后证实塑料袋里面装有用报纸包好的5万元现金。在工程结束后,魏镇顺从越华达公司的碧岛豪庭楼盘卖房款中拿出2万元,在苏典文办公室将2万元送给苏典文。

  向国土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何金清行贿6万元

  2006年,韶关市越华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华达公司)在办理韶关市武江区沙洲尾鸿基花园9496平方米土地和鸿天花园11756平方米土地转让手续时,因土地原有人韶鸿公司于2005年2月2日已被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加上这两块地原来属于粤北工业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当时市国土局已经把粤北工业开发区办证的权力收回。因此,这两块地的过户手续必须到韶关市国土局办理,同时需要粤北开发区出红线图和相关证明资料。魏镇顺为尽快办好这两块地的过户手续,在2007年初找到粤北工业开发区规划部门干部何金清(已判刑)帮忙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许诺给何金清10万元好处费,何金清答应了帮魏镇顺办理。同年7、8月份,何金清帮魏镇顺办好过户手续后,魏镇顺为感谢何金清在办理土地过户中给予的帮忙送给何金清6万元。

  向农村信用联社主任赖某行贿11万元

  1998年,魏镇顺得知仁化县农村信用联社建设办公楼的消息后,向朋友打听到仁化县原农村信用联社主任赖某家的地址,主动到赖某的家中拜访。之后魏镇顺挂靠仁化县建筑工程公司顺利中标仁化县农村信用社的办公楼、副楼、车库、宿舍、球场、绿化和装修工程,工程总量大概1200多万元。为感谢赖某在其承包工程过程中给予的帮助,魏镇顺先后多次共送给赖某人民币11万元。

  武江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魏镇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3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魏镇顺有期徒刑5年。(记者/谷立辉 通讯员/汪次安 朱琴)

【编辑:姚培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