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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原平交警大队内部管理混乱 两名领导被免职

2012年11月29日 21: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11月29日电 (记者 张雷杰)记者29日从山西省忻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内部管理混乱,两名队领导,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免职。

  据忻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对“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存在违纪问题”通报称,2012年7月1日,有媒体记者在暗访中发现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涉嫌为“车队”提供保护行为。

  经忻州市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市交警支队执法监督科联合调查,该大队长助理存在为违章车辆及司机说情的事实。调查中还发现原平交警大队三大队对辖区机动车违章查纠不力,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不大的问题。

  2012年7月13日,经忻州市局党委会议研究,建议原平市公安局党委免去交警大队长助理李某、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梁某职务,责令原平交警大队大队长武某作出书面检查,限期进行交通秩序大整顿,并通报全市公安机关。

  事实上,“公路三乱”一直是山西省公安交管部门治理的重点。

  早在2011年11月,中央电视台就曝光了山西省岚县、盂县交警乱罚款、收黑钱和高速公路交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事件发生后,山西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派出由省公安厅纪委、警务督察总队、交警总队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最后两县公安交警部门共有包括县公安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和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等23人被免职及党政纪处分。

  同期,山西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交警,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12年3月,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尹喜平表示,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公路三乱”问题,按照“直查快办”的原则,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2012年4月,山西省公安厅推出严厉措施,规定凡是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在执法、工作过程中收“黑钱”的,一经查实,交通民警一律开除、交通协管员一律辞退,分管的大、中队领导一律撤职;凡因管理不严、监督不力、重视不够、工作失察,出现问题的单位,大队主要领导一律就地免职,并给予党政纪处分;凡是出现执法不规范、违规办理各项业务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根据其情节,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违法违纪问题要做到“零容忍”,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然而,距离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推出一系列措施还不足三个月,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发生被查实的违纪问题,并且是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

  忻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通报称,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利用职权为违章车辆及司机说情的违纪行为和原平交警大队三大队对辖区机动车违章查纠不力,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不大的问题,充分暴露出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队伍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

  记者在互联网上搜索发现,曾有媒体报道、群众多次反映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存违规违纪、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忻州市纪检监察部门一位负责人认为,这说明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内部管理混乱,出问题是必然的。这既有民警自律不严的因素,更有大队领导对内部管理不力、失察等责任问题,希望能引起山西省公安厅、交管部门的重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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