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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环节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呈增多趋势

2012年12月25日 2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 郭金超 余湛奕)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5日在北京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检察环节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也呈增多趋势。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8970件。

  曹建明当天代表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情况。

  根据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谈及过去几年工作,曹建明说,各级检察院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依法审查处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的申诉,努力构建以抗诉为重点的多元化监督格局。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发现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一项诉讼监督制度。这也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

  关于抗诉工作,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院依法把握抗诉条件,努力提高抗诉准确性,重点监督纠正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共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51201件,法院已再审审结3693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27543件,再审改变率为74.6%。

  另外,曹建明表示,各级检察院还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上。如:围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认真办理涉及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和公司设立、股权转让等事关企业合法权益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共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44件等。

  在报告中,曹建明也提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还存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不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机制及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和困难。

  为此,曹建明指出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应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完善民事行政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等未来工作的部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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