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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浙江5人疑含冤入狱17年 家属指控警方曾逼供(图)(3)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1月23日 03:4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辩护意见】

  4人曾否认抢劫作案 法院未采纳

  多名家属回忆,案发后,4人委托浙江萧山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1人委托浙江杭州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

  据曾在庭审现场旁听过的家属介绍,开庭地点定在萧山法院,由杭州中院法官主审。

  据一审判决书记载,5个被告人中,仅田孝平一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陈建阳等4人均辩解未参与抢劫。

  此外,辩护人分别提出,起诉书认定4名被告人参与抢劫犯罪的证据不充分,请法庭进一步查明后依法作出公正处理。

  据家属介绍,第一次开庭并未当庭宣判。杭州中院一审判决书称,4人未参与抢劫作案的辩解,均与事实不符,纯系推诿罪责之词。

  据家属回忆,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出示的主要是几个当事人的口供,而这些有罪供述又被律师质疑系“刑讯逼供”所得,但辩护意见未获法庭采纳。

  【判决结果】

  指纹证据不足 上诉后三人死刑改死缓

  据一审判决书,1997年7月11日,杭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浙江高院通报,一审结束后,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提出上诉,田孝平未提出上诉。

  据《法制日报》援引浙江高院相关法官的消息说,1997年,死刑案的核准权尚未收回到最高法院,浙江高院在对该案复核过程中,发现该案证据存在诸多疑点,最主要的是移送的材料中没有指纹证据。按疑罪从轻原则,浙江高院对5名被告人中的3人从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

  【探访】

  浙江高院立案发布复查17年前命案的消息不久,1月11日,其中一名涉案人田伟冬刑满释放回到欢潭村。闻讯后,有当事人家属“又欢喜又气愤”。刚回到家的田伟冬昨天说,他在等待法院给出一个最终的定论。而陈建阳、朱又平、田孝平等三名涉案人家属称,在狱中见到当事人时都曾称没有杀过人。涉案人田孝平的哥哥说,弟弟从监狱打来电话说,高院已经到监狱找过他,让他安心,法院会给一个交代。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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