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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个人跨地运烟限量为打击倒买倒卖

2013年02月06日 07:5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江苏扬州市民跨省购买百条香烟被收缴引起热议。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回应称,当地烟草专卖局和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有法律依据。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限定邮寄、异地携带卷烟的数量,目的在于加强烟草专卖管理,打击倒买倒卖卷烟行为,规范卷烟流通秩序。

  国家烟草专卖局回应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国家烟草专卖局2008年下发《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规定:“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超过个人携带卷烟最高限量的,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携带证。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的数量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250条)。”

  从字面上看,按规定可通过办理携带证明而异地携带超过50条卷烟的个人,只限于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这点得到地方有关方面证实。南京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和苏州市12313烟草行业监督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都表示,携带证只对行业内工作人员办理,不对个人办理;扬州市12313热线工作人员介绍,至少在过去七八年间,未向个人办理过携带证。(记者左娅、姚雪青)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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