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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执结6亿元债权系列案件

2013年02月06日 12: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湛江2月6日电 (梁盛 李蓝珊 谢潮水)广东湛江市中级法院6日向媒体通报,当地近年来标的最大、案情最特殊复杂的6亿元人民币债权系列案件,近日已在该院执结,涉案企业职工800万元生活款项毫厘不差,股民上亿元集资款得到保障。

  据介绍,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湛江市土地总公司曾向当地银行贷款数亿元。后来,部分银行债权转让予光大资产管理公司。但到2000年底,湛江市土地总公司仍然拖欠银行贷款。同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湛江市土地总公司陆续占用或借用广东金地集团大量资金,经双方确认本金8120万元,计至2011年本息合计达3亿元。而在这10多年间,土地总公司吸收了上亿元的社会集资款和职工集资款。

  湛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规划建设沙湾新区,安排湛江市土地总公司填海造地,原属广州市航道局的沙湾港务公司码头被关停,改变了用途。为解决职工生活燃眉之急,有关双方很快便签订了《广州航道局湛江沙湾港务公司转产过渡期补偿职工生活费合同书》,合同约定湛江市土地总公司须支付300万元,后来,双方又约定湛江市土地总公司支付码头转产损失费共2300多万元,以湛江市土地总公司吹填的土地抵债。但湛江市土地总公司最终并未将有关海域吹填,仅办妥了海域使用证。此外,按约定由航道局对金沙湾观海长廊吹填工程及其辅助工程施工,湛江市土地总公司又欠下航道局工程款550多万元。

  该系列案自2004年开始执行,执行法官经过数不清次数的海域现场勘查和协调,最终促成湛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成功收购该系列案件的债权,达成与湛江市土地开发总公司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并从查封的海域使用权中分割出价值相当于3亿元的100亩土地用于解决有关集资款项偿还问题,保障职工相关福利,满足股民相关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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