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凯迪拉克顶包”案判决 肇事者被判无期
■《凯迪拉克顶着宝马疯狂前行撞飞两行人》后续
平阳“凯迪拉克顶包”案判决
肇事者范某被判无期徒刑
深夜,温州平阳鳌江镇新河南路,一辆凯迪拉克越野车,先是顶着一辆宝马轿车,疯狂疾行撞上行道树,接着又撞上一名行走的妇女和一名骑车的男子,撞塌10多米长桥栏……最终,被撞的妇女掉入桥下河中,溺水身亡(详见2012年5月8日本报相关报道)。
凯迪拉克车的驾驶员范某,肇事后逃逸,并找朋友何某“顶包”,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言。
昨天,温州平阳警方透露,温州中院目前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范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平阳警方介绍,去年5月6日凌晨1点06分,范某与友人喝完酒后,驾驶凯迪拉克,搭载何某和胡某离开。途经平阳县鳌江镇新河南路“肯德基”前路段,范某的车子与叶某驾驶的宝马车,发生追尾。
事发后,范某怕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查处,驾车逃匿。范某驾车再次碰撞叶某的宝马轿车,将该车车尾顶住,撞向路边行道树。经鉴定,该车被损价值为人民币14万多元。
车子撞成这样,范某非但没停车,反而继续驾车高速行驶,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又相继碰撞街道边上的一辆两轮电动车及一只垃圾桶,随后在距离宝马轿车被撞点80米处的新河桥上,碰撞骑自行车的赵某及行人方某,致方某落水溺死,凯迪拉克车也因撞塌新河桥护栏无法前进。
经法医鉴定,方某系生前溺水死亡;赵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何某冒充肇事司机,留在现场替范某“顶包”。同时,范某另一朋友李某,叫来出租车帮助范某逃离现场。
5月6日10点多,李某和胡某在范某指使下,到公安机关作了虚假证明,以掩盖范某的犯罪事实。
范某为躲避追查,逃到朋友蔡某家中。蔡某明知范某犯罪,仍提供住所帮他逃匿。
好在平阳警方调查后,还原了事实真相,确认范某系当天交通事故肇事者。5月8日下午,警方在鳌江镇蔡某家中抓获了范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酒后违法驾车,肇事后逃避查处,不顾公共安全,继续驾车冲撞,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并致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发后,范某指使他人为自己作伪证,其行为又构成妨害作证罪。
范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且犯有数罪。为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通讯员 倪祯子 记者 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