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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长为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获刑5年

2013年02月06日 14: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继从化44人涉黑团伙获刑后,为该团伙充当保护伞的从化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原所长邝伟强也相继领刑。昨日,记者从黄埔区法院获悉,邝伟强因累计受贿6.5万元,一审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据悉,现年40岁的邝伟强系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学文化,2007年至2012年担任从化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所长一职,案发前曾担任从化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所长,去年8月被刑事拘留。

本案庭审中,针对收受涉黑团伙老大黄建堂3万元港币的指控,邝伟强当庭予以否认。法院审理查明,邝伟强在接受从化纪委调查及检察机关讯问时,稳定一致地供述了其收受黄建堂3万元港币的犯罪行为,且有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证实,故法院不予支持黄建堂庭审时的辩解。

此外,2010年至2012年期间,邝伟强还收受其他3人贿赂款共计3.5万元。其中包括,2011年一天,广州市从化蓝爵美容会所的经营者李华邀请邝伟强到酒店吃饭,饭后贿送邝伟强1万元,希望为其提供日常的治安保护。(章程 黄华妍)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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