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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一处级干部酒驾公车出车祸被查处

2013年02月06日 15:5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6日从江西省萍乡市有关部门获悉,芦溪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刘建萍(正处级)因酒后驾驶公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擦碰,被群众举报。

  中共萍乡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刘建萍的芦溪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职务,对其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和全市通报,并建议芦溪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其相关职务。

  2月4日中午,刘建萍应朋友之邀,驾驶芦溪县工业园管委会工作车辆(赣J31166)与妻子前往酒店吃饭,吃饭时,刘建萍饮用了白酒。饭后,刘建萍驾驶车辆送妻子回家,在师范北路附近与一辆摩托车发生擦碰。

  萍乡市纪委认为,刘建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此,萍乡市委作出上述决定,并在通报中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此外,萍乡市委决定,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公务车辆实行暂停使用、统一停放。(记者 胡锦武)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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