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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500亩土地疑未批先征 村民:征地非自愿

2013年02月07日 10:54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核心提示

  丰城市铁路镇以发展集镇建设为名,于2011年11月与当地8个村小组签订了征地协议书,征收土地500余亩。其中两个村小组的村民反映,协议签订并非自愿,征地程序也涉嫌违规。

  对此,丰城市国土局证实铁路镇并未提交用地报批,镇政府只是自己在做“预征”。宜春市国土局2012年9月份的一份信访复查意见也称,铁路镇政府征地程序不合法,并要求停止违法征地,退回土地。但土地并没有如村民所愿得到退回。

  村民们认为镇政府“未批先征”确为事实,要求其赔偿损失恢复农田原貌,并称不放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为发展集镇建设镇政府协议征地

  1月17日,丰城市铁路镇。

  邹某是铁路镇铁市村新洲村小组的村民,他在丰水河西有一块约3亩的农田。2012年上半年,他眼睁睁看着这块农田撂荒了一季;到了下半年,他又眼巴巴地看着农田被铁路镇政府租给他人耕种。

  同样的怪事也出现在同村新洲村小组和下街村小组其他110余户农民身上。自去年以来,他们一次又一次和铁路镇政府交涉,希望能够拿回自己的土地。

  2011年,铁路镇提出要建设成丰城南部中心集镇。铁路镇分管土地的纪检书记曾建辉介绍,集镇规划方案经人大会议通过了,征地工作则始于2011年下半年。

  据了解,征收的土地多达543.69亩,涉及2个村委会(铁市村和红星村)的8个村小组。

  曾建辉介绍,所征用的土地将主要用于集镇的民生工程建设,如中心小学、幼儿园、加油站以及物流中心等。他称,经过动员,8个村小组同意征地。2011年11月份,这8个村小组分别与镇政府签订了一份征地协议书。

  协议书显示,甲方为铁路镇人民政府,乙方为被征地村小组,“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一次性价格为21073元/亩”……甲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甲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村民称,协议签订后,他们就被告知土地使用权归镇政府,镇政府开始派驻工程队在农田内开挖沟渠,农田因此被撂荒了一季。

  村民称签征地协议非自愿

  铁市村村主任范木兴一再强调,各村小组就征地一事都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大多数村民同意征地,并推选了村民代表签署征地协议。

  可这一说法遭到了新洲村小组、下街村小组村民的否认。

  村民称村小组并未就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所谓的村民代表也非群众推选。

  记者了解到,在协议书上以村民代表签字的村民,新洲村小组有9位,下街村小组有11位。村民质疑:“9位能代表20多户人家的意见?11位就能代表94户人家的意见?”

  此外,新洲村小组的村民还透露,签字的村民多为老人。

  其中一位老人的儿子阿明(化名)称,自己在外务工,开始对此事并不知情。后来,老父亲告诉他,签订协议的那一天,“乡镇干部叫了几个老人还有在家的人到村委会,一直让他们签字,不签就不让出去”,老人被迫在协议上签下名字,“全部签字后,乡里请大家吃了顿饭,各拿了包烟”。

  这一说法也得到另外一名村民的证实,他称自己当时在场,也被迫签下协议。

  “按说我才是家里主事的人,又不是没电话,为什么不联系我商量一下?”阿明对此表示很气愤。

  村民告诉记者,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征地款的发放。

  2012年上半年,村民接到通知,征地款已经到位,可到镇政府签字领取存折,可目前仍有不少村民觉得自己是“迫不得已”没有去领征地款。

  “你不去签字领钱,镇政府就找你麻烦,追究你办厂不规范,追究你曾违反计划生育。”村民透露,村里有几个年轻人在镇政府、镇中心卫生院上班,为了保住子女的饭碗,他们的父母不得不答应领走征地款。

  1月21日,范木兴称,目前,已经有80%的村民自愿领取了款项。

  村民却认为,签订协议、领取征地补偿款都源自胁迫,不应该视作同意征地。

  用地不合法却被公开招租

  最后,双方经过几番交涉都做出了让步,在征地协议的基础上,又签订一份“铁路镇河西开发补充协议”。

  协议称,征地价格在原协议21073元/亩的基础增加6322元/亩,合计价为27395元/亩;每征50亩土地,镇政府安排一个店面的地基给村小组,面积长12米,宽8米,位置安置在政府可用的商贸区内的非路口处;如不足50亩或超过部分,按地基店面16万元价格进行折价或者补折价。

  就在镇政府以为圆满解决问题时,2012年5月,新洲村小组村民邹某向省国土资源厅就此事提出信访。

  邹某称曾多次向镇政府索要有关征地的审批材料,对方却一直不肯出示,他怀疑这次征地手续不齐。

  那么,铁路镇集镇建设项目究竟有没有经过审批?用地申请的情况又如何?

  随后,丰城市国土局接到上一级国土部门转来的信访件介入调查,并给出答复意见。

  该意见显示:征收的土地543.6943亩有144.41亩在2011年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复,有43.8亩经过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议“铁路镇镇政府对该项目用地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征地,在用地未得到合法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

  村民称,就在丰城市国土局介入调查后,当年5月下旬,镇政府停止了田间的施工,重新填埋挖好的沟渠,将500亩耕地进行公开招标,统一承包给他人种植水稻。

  下街村小组的一位村民称,自己以310元/亩的价格承包下其中尚未被破坏的耕地300余亩,租金交给铁路镇政府,但租赁协议被镇政府收回。

  宜春市国土局:停止征地退回土地

  2012年7月,因对丰城市国土局做出的信访答复不满,邹某向宜春市国土局提出信访答复复查申请。

  当年9月21日,宜春市国土局在进行实地调查后给出回复意见:“144.41亩增减挂项目目前尚未实施;43.8亩为农民建房用地,不得用于集镇建设。铁路镇政府征地程序不合法。”拟由丰城市政府责成铁路镇停止违法征收土地,将土地退还给农民;对该项目用地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征地,在用地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

  得知这一消息后,村民们很激动,但铁路镇政府并没有因此将土地退回。这一复查意见似乎成了一纸空文。

  铁路镇政府为何如此胆大?有人猜测,依据补充协议透露的信息,一个店面地基价值16万元,面积约为100平方米,那么,一亩地为666平方米,至少能做4个地基,价值64万元。而镇政府从村民有偿取得土地的价格才不到3万元/亩,其中巨额的差价也许就是镇政府仍然不退还土地的原因之一。

  镇政府:项目还在报批

  1月17日,曾建辉受访时坦承,“项目还在报批之中,用地指标还在等”,因此征地后“还没开工建设”。

  曾建辉介绍,目前,镇政府第一批报批的建设项目为中心幼儿园,他并不清楚报批的用地面积,但不可能一次性报批500亩。

  当记者质疑为何不先批再征时,曾建辉含糊其辞,坚持称镇里目前的征地工作一直依法依规。记者随后提出想要看看相关报批材料,曾建辉则委婉拒绝,并建议记者前往丰城市政府或者丰城市国土局查阅。

  对此,丰城市国土局局长丁火华受访时予以了否认。他告诉新法制报记者,铁路镇这次征地并没有向国土部门报批,征地“是他们(镇)自己搞的预征”。

  丁火华介绍,预征是指用地单位在报批用地之前,先和村民就征地范围、征地面积、补偿标准达成一个初步协议。经过这道程序,用地单位才好确定被征收土地的具体情况,才去报批。只有正式报批通过后,才能开展正式征地工作。

  丁火华提醒,在初步的框架式协议里,一定要注明,在批下来以后,再办正式的征地手续。

  丰城市国土局:村民仍有权耕种自己农田

  铁路镇“未批先征”丰城市国土局为何不介入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此,丁火华表示:“我们也督促了几次,宜春市国土局也发了函,要求他们停止征地,退回土地。”

  “种植也还在那种植,土地也没有形成撂荒。再一个,大部分都签了字。关键一点,他们还没有形成土地的违法,没有违法占用(指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如果他们没有占用,我们就不好介入。”丁火华称。

  但丁火华同时也指出:“预征并不代表你(镇政府)就要全部征过来,预征只是代表达成一个意向”。为此,铁路镇政府将500亩耕地全部出租给他人,“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应该的”,“村民仍然有权耕种自己的农田”。

  丁火华也透露,铁路镇500亩的用地申请基本上很难得到通过,因为铁路镇根本就没有这么多的用地指标。据他了解,铁路镇“他们这个增减挂项目有(用地指标),可能也就100多亩”。

  据悉,许多村民已就镇政府违规征地造成2012年全年颗粒无收要求赔偿,同时希望恢复这些土地的原有面貌。对此,铁路镇拒绝了新法制报记者的采访要求。铁路镇镇长夏旭东只是一再强调,记者应该联系丰城市宣传部了解相关情况。(新法制报 记者 朱叶)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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