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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逾13万元后“人间蒸发”

2013年03月01日 20: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3月1日电 (张建国 周鹏 章莹)男子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狂刷信用卡用于购买轿车、赌博等高消费,恶意透支金额高达13万余元,无力还款后更玩起了“人间蒸发”。记者1日从重庆黔江警方获悉,王某某恶意透支巨款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目前已被依法逮捕。

  2012年12月26日,黔江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中国农业银行黔江分行工作人员报案,称家住黔江区冯家镇的居民王某恶意透支信用卡13万余元,经多次催交仍不归还,事后还失去了联系。由于涉案金额较大,经侦支队迅速立案侦查,在银行配合下掌握了相关证据材料,但在对王某某实施抓捕时发现其早已畏罪潜逃,随即开展追捕。

  调查中,民警获悉王某某父亲知道儿子现在的藏匿地址,多次上门做工作,动员王父规劝儿子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近日,王某某在父亲带领下投案自首。

  经审理查明,现年21岁的王某某系黔江区冯家街道人,无业人员,于2011年7月5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黔江分行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其中一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为12万元,另一张信用额度为3万元。取得信用卡后,王某某于2011年8月20日使用12万元额度的信用卡购买了一辆价值119000元的东风牌小轿车,随后利用这两张信用卡到娱乐场所唱歌、购物、取现金用于赌博疯狂消费,最终欠下133875.24元的巨额债务。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后因无力偿还巨债于2012年10月的一天潜逃躲债。

  归案后,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后悔当初贪图一时享乐无节制使用信用卡而未考虑个人偿还能力,也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目前,王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被黔江警方依法逮捕。

  警方提醒市民,在使用信用卡时,一定要考虑是否具有相应的偿还能力,还款须及时。如毫无节制使用信用卡消费而无力偿还,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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