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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赔偿立法研究提上日程 成果预计10月上报

2013年03月15日 08:2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飞机晚点怎么赔?法律仍空白 专家称目前已展开调研 研究成果或推动立法

  著名经济学家汤敏上周因一起航班延误,在微博上“吐槽”,再次引起了人们对“空堵”问题的讨论。这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据统计,我国至少28%的航班延误,每天超过38万乘客因航班延误滞留机场。

  航班延误怎么办?自认倒霉然后忍着?还是较真要求航空公司赔偿?据了解,目前唯一的赔偿依据是10年前由当时的民航总局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但其规定含混不清,缺乏法律效力,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纸空文。

  昨日,记者从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起准那里了解到,“航班延误赔偿研究”今年已被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列为重点研究课题,这在全国尚属首次。研究结果将于今年10月提交主管部门,作为立法依据。

  “又在深圳被空堵。上飞机坐好关上机门,马上宣布因北京流量控制,要在飞机上坐一个多小时。为什么不能让我们在候机厅等呢?据说是民航局的规定,民航局怎么就不能改一改呢?”3月7日,汤敏在个人微博上吐槽。网友纷纷留言,表达“感同身受”的同情,广州市民陈净(化名)就是其中之一,她因工作原因经常乘坐飞机,“空堵”对她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了。

  司空见惯的“空堵”

  半个月前的3月1日,陈净从西宁乘飞机返回广州,该航班的正常起飞时间是17时10分,在武汉中转。当天14时,陈净早早地去到西宁机场候机。

  16时,她过了安检,听到广播传来航班晚点的播报,起飞时间待定。到了登机口,她听同机的乘客说,中转站武汉起了大风,飞机没法降落。过了好一会,广播通知姗姗来迟:因天气原因,飞机晚点到19时30分。

  好不容易熬到了19时30分,飞机总算顺利起飞了,经过两个半小时的飞行,到达武汉机场。22时,所有乘客都取好行李物品下了飞机。

  谁知,迎接乘客们的又是一段漫长的等待,焦急的乘客们不时到登机口询问情况,直到23时,一名机场工作人员才告诉一名“打头阵”的乘客:飞机当晚无法起飞了。

  伴随着一阵吵闹声,消息通过口口相传传到了乘客们的耳朵里,人群变得焦躁不安,纷纷要求航空公司出面解释,但自始至终,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都未出现,只由几名机场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安排调度。

  此时,广播里传来一则令团人群难以理解的消息:23时30分,另一班从武汉飞往广州的航班将要起飞。

  “飞行乘组工作超时”,这是机场工作人员转告的陈净所在的航班停飞的理由。乘客中传来各种声音,有的提出退票,有的愿意在武汉宿一晚,也有人坚持要求安排当晚回广州。

  大闹大赔,不闹不赔?

  一位做生意的乘客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说他跟客户约好了第二天早上9时签订一笔大单,如果滞留武汉一晚,无论如何也赶不上了,这单生意也就黄了。

  更多的乘客表现得很激愤,坚持要求退票,称对航空公司的服务“丧失了信心”。场面混乱,在乘客的一再要求下,机场工作人员向航空公司询问处理意见,过了一会儿,航空公司作出回复:每人赔偿300元,当晚安排住宿,第二天早上10时起飞。

  此时,约有一半乘客被说服,前往住处休息;另一半则仍然要求起飞。随着时间的推移,绝大部分乘客都被劝到了住处,最后剩下十人左右,不愿“就范”。岂料,他们的“抗争”得到了“回报”:他们最终被航空公司调到了23时30分起飞的那班航班,而且每人300元的航空延误赔偿一分不少。

  这种案例,这几年一抓一大把。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起准说,这是目前航空赔偿的“潜规则”:“‘小闹小赔,大闹大赔,不闹不赔’。飞机发生延误,航空公司不主动告知旅客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必须要等到旅客抱怨、哄闹甚至和工作人发生冲突后,才给予赔偿,企图‘息事宁人’。‘乘客拦飞机’这类极端行为不仅未受到处罚,反而获得了国内民航史上最高的1000元的赔偿金。”

  航空赔偿无法可依

  “有话不说,即使说话也不说真话,即使说真话也不及时说——这更是某些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黄金法则’。”张起准进一步谈到。

  张起准透露说,造成航空延误的原因其实有几十种,但普通乘客一般只能听到其中的3~5种,无非是“天气原因”、“机械故障”、“流量控制”等,“这些都是搪塞之说,对真正的原因总是只字不提。”

  他分析认为,航空公司隐瞒航班延误的真实原因,是为了给可能的赔付留有余地。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航空延误赔偿问题的法律法规,但航空公司隐瞒航班延误原因,显然没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告知义务。

  目前,处理该问题唯一可作依据的,是2004年7月1日由当时的民航总局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张起准说:“但这只是指导性意见,对很多问题的描述都含混不清,文件本身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某些条款涉嫌跟法律冲突,所以没有人去执行。”

  纠纷多,官司少

  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天约有3835架次的航班会延误,延误率约为28%,每天有超过38万的乘客因航班延误而滞留机场。

  “航空延误率这么高,但真正引发官司的却非常少。”张起准分析说,“一是,打官司无法可依;二是,打官司成本高,维权难。比如,你从北京到上海打官司,即便打赢官司获得赔偿了,也肯定不值你花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一组数据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我国有多达76.5%的消费者曾遭遇航班延误,但仅有6.5%的乘客获得过延误损失赔偿。实践中,真正能把纠纷引入到法律程序的,都是在法律领域有一定背景和资源的人。

  去年,安徽律师吴师斌因航班延误将航空公司告上法庭,最后获赔81元,并得到了航空公司的赔礼道歉。他告诉记者,虽然这是一场打赢了的官司,但他对结果“非常不满意”。他已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等待二审结果。“其实,我并不在意赔偿金额,但航空公司欠的是一个实质性的改变。”吴师斌说。

  新疆律师张元欣去年因飞机延误三小时,将航空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仅为9元1角。

  启动专项研究推动立法

  张起准告诉记者:“严格地说,我国的航空延误率到底有多高,由于判定的依据和标准不同,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但近年来,随着民航的迅速发展,延误率的确在急速上升。”

  要做到100%准时起飞,的确很难做到,目前国外航空公司的正点率也只在80%左右。他认为,很难确定我国的延误率是否高于西方发达国家。“航班延误的种类和原因不同,(发达国家的)延误率在数据统计上或许还高于中国。但我们要看到,在法律健全的国家,对发生延误后乘客如何获得赔偿,有严格的法律依据。”

  据张起准透露,去年,民航协会曾就大面积航空延误出现时该如何赔偿的问题,进行过讨论,但最终没有形成文字,不了了之。“我国目前对航空延误赔偿的研究还是一片空白”,他进一步透露,今年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已将该问题作为重点科研课题进行研究,目前处在立项和调研阶段。“科研结果将在今年10月提交给主管部门,作为立法依据。希望能为航空立法做一些推动。”(记者 杜安娜)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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