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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充官二代设计师骗女网友近20万 获刑6年

2013年03月15日 11:3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保安在网上假冒时装设计师,不足一年时间里,诈骗女网友近20万元。增城市法院近日依法判处一宗诈骗案件,被告人蒙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1年7月,被告人蒙某通过网站认识了一个网名叫“浪漫女神”的女子阿琪(化名)。两人交谈后觉得较投缘,于是互相留下了QQ号。一个多月后,蒙某与“女神”再次通过QQ联系并通了电话。蒙某在电话中说他的父母是国家机关干部,现已离休,而他则在深圳担任时装设计师。

  在骗取“女神”的信任后,同年10月,蒙某以生活困难、手头较紧为由向“女神”提出借款10000元人民币。“女神”很快答应,随后通过银行转给蒙某约9700元人民币。大约一个星期后,蒙某又以要到青岛参加一个时装发布会但缺经费为由,向“女神”借款20000元人民币。“女神”也很快答应并通过银行转给蒙某19000多元人民币。

  2011年12月,蒙某故伎重演,再次联系“女神”,假说过去一个月因在香港出差并发生车祸造成失忆,现伤已痊愈,要去还神,又骗“女神”转账10000元人民币。约过了一个月,蒙某又以钱花在之前车祸住院治疗费中,现生活困难、无钱供房子,向“女神”借款10000元人民币。这一次,“女神”还是毫不迟疑地转给他10000元人民币。

  去年2月20日,蒙某有了更大的贪念,说想开时装店,需要资金进货、租铺和交押金,并成功游说“女神”出资。“女神”仅在8天时间里,便分两次向蒙某转账15万元人民币。2012年3月4日,“女神”根据蒙某提供的信息到深圳参加时装店开张仪式并签收借款字据,最后并没有找到时装店,这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2012年3月10日,没有料到案发败露的蒙某应邀到增城某酒楼与“女神”见面。经“女神”及时报警,公安干警现场将蒙某抓获。原来蒙某的真实身份是一名保安,其父母是农民。(记者/郑佳欣 通讯员/张志科 朱卓东)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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