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友结婚索要首饰 男子到金店抢夺项链获刑

2013年03月18日 18: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盐城3月18日电(谷华 李振杰)眼看和女友的婚期越来越近,女友突然提出要购买戒指和项链,这让已背负了巨额房贷的男子李某倍感压力,情急之下他竟然去金店抢夺。18日,江苏东台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

  吉林人李某和女友在打工时相识。为了能顺利结婚,李某家人借债买了一套商品房,双方感情融洽,敲定了婚期。不料,女友听说李某家的房子登记在李某及其父亲名下,属于婚前财产,自己将来没保障,于是她向男友李某索要六万元彩礼,最终妥协只要一枚戒指和一条项链。尽管女友已经“降低”要求,经济上捉襟见肘的李某还是无法实现她的愿望。情急之下,他生出抢劫的歪念。2012年11月,还在江苏盐城东台市打工的李某,经事先踩点,来到该市某购物中心黄金柜台,谎称自己要购买黄金首饰,乘营业员接待其他顾客之际,抢走了一条80多克的金项链,价值近三万元。

  东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商店购物为名,乘人不备公然抢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最终作出上述判决。(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