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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给父亲上坟烧纸引燃山林获刑3年

2013年04月02日 13:49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每年的清明节正是我省春季防火的关键期。昨日,承德市公布了3起违法野外用火案件的查处结果,以此提醒人们一定要谨慎用火,否则一旦引发山火,不但给国家造成损失,个人也将面临经济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去年春季,平泉农民于某给父亲上坟烧纸时,造成森林火灾,着火林地面积超过28公顷,经济损失14万多元,平泉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3年。潘某是去年“4·09”失火案肇事者,他多次盗伐林木,并于案发当日在盗伐现场吸烟,随意丢弃烟蒂引发森林火灾,最终经3千多人30多个小时的扑救,大火才被扑灭。近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潘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一万元。今年3月6日下午,承德县上板城镇卸甲营村村民王某在地里烧玉米秸,由于田地靠近山林,一旦火苗上山,必然引发森林大火,巡查民警发现后赶紧将火堆扑灭,并将王某带到派出所里进行讯问教育。

  据省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介绍,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生违法野外用火行为的,对当事人每次处500—3000元罚款,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还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即日起,我省将对各类防火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可燃物是否清理、特殊人群监管是否到位、巡护人员是否到岗、野外用火是否关注等,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具体措施和完成期限,定期调度,跟踪问责。(记者 冬子)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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