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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事13年后成被告 汕头海关退休副关长获刑3年

2013年04月02日 15:1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998年,汕头海关查封的近3000吨油料突然被盗,时任汕头海关副关长兼调查局局长的郑祖文,为此策划了一场“空拍”,以掩盖海关相关人员监管失职。13年后,办案人员在查办其他案件时发现郑祖文涉嫌受贿,他因此走向了被告席。近日,郑祖文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广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油料被盗之谜终于解开了,但郑祖文曾供称在该案中受贿40万元,法院为何没有认定其犯受贿罪?

  走私油料被盗 拍卖照常进行

  1998年8月,对于时任汕头海关调查局综合处私货管理科科长许少铿来说,有些“不一样”。当月,汕头海关调查局案件审理处通知综合处,查办的一批近3000吨的走私大豆油、棕榈油的案件已经审结,领导交代私货管理科筹备委托拍卖。

  许少铿回忆,与拍卖行联系后,组织竞买人到现场看货时,却发现这批油料已经不见了。此事随后被上报至时任汕头海关副关长兼调查局局长的郑祖文(据任职材料,郑祖文1986年在汕头海关调查处任副处长,1995年任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兼调查处处长,1996年8月任汕头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兼调查局局长。2003年8月退休)。

  据郑祖文后来供称,他在获知油料不见的消息后,立即向关长报告,被要求尽快查清原因并妥善处理此事。郑祖文随后将关长的指示转给下级办事人员,要求查明原因。

  海关查扣货物 竟由货主“保管”

  “过后,下面的人告诉我说,该批油是被原货主李建平偷去的。”郑祖文说,但“为了不让此事曝光,保护调查局有关人员不要因监管失职而被追究责任”,决定继续进行“拍卖”,以便使该批走私货物货款能如数上缴国库。为此,他决定让人找拍卖行具体操作,而且要找偷油的人竞拍下来,这事才不会曝光。他还打电话告诉时任汕特拍卖行总经理的翁德川,说油已经被偷走了,只有继续拍卖才能掩盖油被偷的事实,请他支持,而且向翁保证一定会让原货主李建平竞买下来。

  报名竞买时,李建平让三位朋友分别以三家公司的名义参与竞买。据法院查明的事实,1998年9月5日,汕特拍卖行对涉案油品公开拍卖,李建平以汕头经济特区鸿成发展公司的名义拍得,成交价2410万余元。

  李建平说,他随后将这一消息告诉郑祖文,得到的回应是“那就好”。

  13年后,汕头检察院在查办汕特拍卖行原总经理翁德川挪用公款案中,发现郑祖文涉嫌受贿。2011年8月,郑祖文在其汕头家中被带走接受调查。

  广州市中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郑祖文有期徒刑3年。对于检方贪污罪、受贿罪的指控,法院均没有认定。

  受贿证据不足,法院并未认定

  郑祖文2011年8月19日供述称,拍卖当晚,李建平通过广澳海关原关长约其喝茶,说油被成功竞拍,但价格较高,要求降价,其未明确答复。离开时李建平拿出一个红色塑料袋,说是一点小意思,感谢帮忙,其推辞不过便收下,回家后清点发现是20万元。但从次日开始,郑祖文经6堂提审均供述,当晚收了40万元。此前检方也指控其受贿40万元。

  对此,广州市中院没有认定。据判决书称,庭审中,郑祖文的女儿女婿到庭作证,均表示2011年8月19日下午3时许,两人应汕头市检察院通知到该院签收郑祖文的逮捕通知书,两人被分开问话,反复询问有无去郑祖文家搬东西,直至次日19时才回家,被限制人身自由已超过12小时。郑祖文庭审中也辩称,其年近70岁,侦办人员一直对其疲劳审讯,自2011年8月19日开始,其有关受贿的有罪供述是在侦办人员以取保候审进行诱惑及以扣押家属相威胁的情况下所作。

  法院认为,鉴于李建平交代的行贿细节与郑祖文的供述存在不吻合处,且郑祖文当庭否认受贿,检方指控其犯受贿罪证据不足。

  此前,检方还指控郑祖文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开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法院经查认为,一般海关扣押涉案物品存放于他人公司的仓库,支付仓储费应属合理开支,郑祖文等人为尽快将空拍的款项上缴国库,而采取变相降低走私油拍卖款的措施,属滥用职权行为的延续,不应以贪污罪论处。

  庭审中,郑祖文及其辩护人还提出,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本案已过了十年追诉时效。法院认为,郑祖文滥用职权致使李建平少缴纳涉案走私油拍卖款1040余万元,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罪行虽成立于1998年,但上述1040余万元损失至今不能挽回,故不予采纳该意见。(记者 董柳)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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