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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村支书合谋贪污侵占村集体资产逾300万

2013年04月02日 15:31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假砖厂合同骗了140万拆迁补偿款

  市纪委披露青山区涉农第一案

  昨日市纪委披露青山区“涉农第一案”细节,该区纪委与区检察院合力查处了白玉山街群力村党总支原书记郑俊欣等人合伙贪污、非法占有村集体资产腐败窝案,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此案创下该区所查案件3项纪录:涉及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调查处理时间最长。

  群众举报牵出“涉农第一案”

  2011年1月一封举报信反映,群力村党总支书记郑俊欣利用征地拆迁机会,与项目工程老板勾结,滥用职权,行贿受贿,侵占村民利益。

  青山区是老工业城区,原辖区内没有农村。2009年5月,新的行政区划将12个行政村划入青山区管辖范围。区纪委从村内的工程项目寻找突破口。一个姓胡的老板出现在办案人员视野中。

  胡某曾承包过群力村砖厂,2006年承包期满后,砖厂归该村所有。2008年至2009年,胡某却以砖厂承包人的名义,从该村得到140万元拆迁补偿款,其中可能有猫腻。

  面对办案人员提出的问题,胡某根本不理会。以郑俊欣为首的村干部们的过激反应,引起办案人员注意:胡某身上极有可能有突破案件的关键线索。

  1999年,胡某与该村签订了承包合同,每年交90万元管理费;2006年,该村一次性补偿给胡某80万元,双方再无财务往来。

  承包合同终止,为什么胡某还得到补偿?胡某表示合同没有终止,他拿出一份合同,内容是该村把砖厂及周边鱼塘1300亩地承包给胡某,租期50年,费用350万元,签订时间是1998年。当要求胡某出示350万元承包费收据时,他慌了神。通过比对账目,最终确定这350万元承包费并不存在,这个租期50年的合同属假合同。

  小金库存折10余本 金额超300万

  办案人员开始正面接触郑俊欣和村委会原主任付双喜。据统计,二人陆续交代了20余笔经济问题,涉案金额攀升到300多万元。

  调查组发现郑俊欣和付双喜伙同村“两委”其他成员私分30万元公款的线索,开始了新一轮的深入调查,果断对向又华、朱承建、周子久、郑尚明4人立案调查。

  通过审查,办案人员查获了向又华隐匿的村账户以及10余本小金库存折,锁定了30万元公款来源,并发现了另一笔6人合伙私分18万元的事实。至此,全案告破。

  2012年8月,郑俊欣、付双喜等人被开除党籍,并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17年;其他4人均被追究党纪和刑事责任。(记者陈诚 通讯员陶涛)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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