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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啃指男”被检察院批捕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

2013年04月10日 11:26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趁人不备,在街头相继咬断一名老人、一名小孩的手指头。春节前后发生在江城“啃指男”事件(见本报2月24日报道)又有进展:作案男子赵某,因被鉴定“不属重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已于本月3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武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2月20日中午,年过八旬的杜爹爹在公正路上行走时,突然被一男子从背后抓住右手食指咬掉;次日上午9时许,一名7岁男童在民主路上也遭该男子咬断一指。武昌警方展开侦查,于当月25日下午3时许在黄石将31岁的“啃指男”赵某抓获。经查,赵某为陕西人,有近4年吸毒史,曾因盗窃、寻衅滋事两次获刑,2010年获释前后,他曾咬断自己的三根手指和一根脚趾。

  武昌区检察院侦监科人士介绍,因“啃指男”一案影响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提出应当对赵某作精神状况鉴定。上月下旬,经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鉴定,结论是赵某“符合人格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标准,不属重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察机关据此,对赵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活性物质滥用的精神病人,多是因吸食新型毒品所致。(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珊 通讯员潘星)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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