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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为保护学生被砍伤 六被告获刑

2013年04月10日 13:20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灵璧县黄湾中学教师陆荣飞,为保护学生而被砍伤,曾经引发广泛关注(此事曾作连续报道)。4月8日,张某某等7名被告被法院一审判处一年六个月到一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中张某某附民事赔偿32741.46元。

  张某某、程某、朱某、周某某、方某某、桑某某、柯某某7人均系灵璧县黄湾镇人。2012年5月21日晚,张某某、程某、朱某、周某某、方某某5人持菜刀、钢管等来到黄湾中学,企图堵截殴打该校学生王某某,后被该校教师陆荣飞制止。不料张某某竟挥刀追砍陆荣飞,致其胸部、手臂、臀部多处受伤。陆荣飞被砍伤后,事情引发广泛关注。随后,外逃多日的张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他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轻伤),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聚众斗殴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方某某、桑某某、柯某某犯窝藏罪,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十个月、一年七个月、一年七个月。而程某、朱某、周某某虽未直接参与砍伤陆荣飞,但对该案后果共同承担责任。

  同时,法院还查明,程某、朱某、周某某曾于2012年4月底在黄湾中学南门参与一起聚众斗殴案,致多人受伤,法院遂对程某、朱某、周某某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一年八个月、一年十一个月、一年八个月的有期徒刑。判决宣告后,几被告人均服判,不上诉。(方佳伟、蒋斌、李伟、王月芹)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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