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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丈夫拖延补偿款 法官撮合两人复婚

2013年05月10日 09:28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前天上午,戚女士高高兴兴地来到杭州江干法院撤回了执行申请,并告诉承办法官,等前夫周先生从老家回来,就去办复婚手续。

  而在今年1月11日,戚女士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前夫周先生支付其补偿款45万元。事情怎会出现180度的大转弯呢?

  28岁的戚女士来自东北,3年前和前夫周先生(浙江人)结婚,结婚第二年,他们有了个可爱的女儿。但就在2012年,戚女士向江干区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理由是周先生嗜赌。

  通过法院调解,两人同意离婚。他们名下的财产只有2010年结婚时在杭州丁桥购买的婚房,目前市值约130万元。

  根据调解协议,孩子归戚女士抚养,双方共有的房屋归周先生所有,其自愿补偿戚女士房款45万元,戚女士协助周先生办理过户等手续。

  离婚后,周先生一直没有补偿戚女士。今年1月11日,戚女士申请强制执行。按正常程序,如果周先生拒不履行,那么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可后来,在承办法官一次次与戚女士沟通时,却发现她总是闪烁其辞,犹豫不决,也不催法院执行。

  细心的法官找机会与她谈心、谈家常。戚女士才告知,夫妻共有的房产,其实也是周先生挣钱购买的,她觉得前夫也是蛮努力工作赚钱的,双方闹矛盾,只是因为周先生经常玩牌。

  通过交谈,法官发觉,戚女士其实对周先生仍有感情,当初离婚可能是一时冲动,双方还有很大的和好可能。

  另一边,法官也与周先生进行了交谈,发现他要求与前妻和好的愿望很强烈,只因身在老家办厂太忙,一时无法脱身,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对家庭、对孩子更负责,恳请法院能帮助做工作。

  考虑到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因势利导,反复与双方沟通。戚女士最后回心转意,同意和周先生复合,法官同时劝诫周先生,要从离婚中吸取教训,好好珍惜戚女士和孩子。

  原本是准备对作为“老赖”的周先生采取强制措施,没想到成了牵线的“红娘”,对于法官来说,这也是一次意外的收获。通讯员 辛成 记者 陈洋根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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