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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外来工强奸两亲生女儿获刑九年

2013年05月10日 11: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东莞5月10日电(李映民 安致标 钟紫薇)到东莞务工男子吴寿(化名)堪称“兽父”。吴寿曾先带两亲生女儿看色情电影,后在出租屋把两个亲生女儿逐一强奸。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近日以强奸罪判处吴寿有期徒刑九年。法官表示,外来务工家庭的性教育问题应引起关注。

  吴寿夫妇多年前带着两个女儿到东莞务工,2012年11月5日的晚上,吴寿却将魔掌伸向了两个尚未成年的女儿。当晚,吴寿趁妻子不在出租屋的机会,给只有十二、三岁的两个女儿播放色情电影。吴寿在出租屋的床上猥亵了两个女儿,并先后与两个女儿强行发生性关系。

  中途,吴寿担心会使女儿怀孕,便跑到外面购买避孕套,买好回到出租屋后,吴寿遭到两个女儿的强烈反抗,吴寿的兽性未能再次得逞。

  吴寿的妻子回家后,两个女儿先后跟母亲说自己下体流血了,吴寿的妻子一看不对,再三追问才得知实情,悲愤交加的母亲随后带着两个女儿报警。

  庭审时,吴寿矢口否认强奸两个亲生女儿的罪行,但面对两个女儿的陈述、病历、诊断证明以及妻子的证言等等证据,吴寿最终承认了自己奸淫女儿的事实。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吴寿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且应从重处罚。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吴寿有期徒刑九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外来务工家庭的性教育问题应引起关注。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精神文化生活的匮乏,生活圈子较小,导致精神世界的寂寞和空虚,易沉迷于看色情影碟、赌博等不良嗜好,容易滋生淫秽想法,造成不良后果。法官建议相关部门及社区、企业、工厂等应多开展文化活动和法制教育活动,普及基本的法律常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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