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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男子杀害同事并碎尸抛尸被执行死刑

2013年05月16日 17: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宁5月16日电 (林浩 孙晓梅 马树勇)5月16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备受关注的南宁“南湖碎尸案”罪犯林俊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林俊此前曾因怀疑同事说自己坏话,将其杀害并碎尸抛尸。

  法院审理查明,林俊于1987年出生于广西北海市,中专文化,从事药品推销工作,因怀疑同事周某(女,殁年24岁)说其坏话,挑唆其与女友的关系,对周某怀恨在心。

  2011年10月3日23时许,林俊来到南宁市青秀区长岗村周某的租住处,强行进入房内,质问周某并与周发生争执扭打。林俊用双手猛掐周某的颈部至周昏迷,又将周的头部撞击地板,至周因窒息合并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随后,林俊到房内拿取菜刀,在卫生间内将周某的尸体肢解,将周的左手和内脏冲入卫生间的下水道,躯干部分留在卫生间内;随后,他将周的头颅用塑料袋包裹后连同右手、左右小腿带走,分别抛弃于南湖公园绿化带及南湖中。

  2012年5月28日,南宁市中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林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9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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