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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开二度”没有婚假?

2013年05月20日 16:35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每个劳动者在结婚时都能享受一段时间的婚假,这不仅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也是对其合法利益的保护,但是也有人因为婚假问题犯了愁。市民刘先生不到2年的时间里先后结婚2次,由于第一次他休了婚假,单位同事说他已经不能享受第二次婚假。

  刘先生就职于一家大型国企,在去年年中的时候跟第一任妻子完婚,并按照规定享受了婚假。可是由于夫妻二人性情不合,相互觉得对方难以相处,于是3个月后他们就结束了这段婚姻,结婚证也换成了离婚证。后来,刘先生的亲友又给他介绍了一位女孩,刘先生与其交往几个月后感觉十分不错,而且女方也毫不在意刘先生刚刚离过婚。这不谈了半年多恋爱后,刘先生依然决定再结婚,婚期就定在了下个月。刘先生这次打算跟女友旅行结婚,可他的同事告诉他“再婚”已不能享受婚假,没了婚假那蜜月旅行也就泡了汤,刘先生想知道,同事的这种说法有依据吗?

  ◎律师说法:

  天津明洲律师事务所张彦荣律师分析认为:刘先生虽然属于再婚,且据他上次休婚假间隔并不远,但他应当跟初婚的职工一样,仍然可以再次享受婚假。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结婚离婚,在婚假问题上,法律也没有对初婚和再婚予以区分,所以婚假跟是不是初婚没有关系。并且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所以,刘先生同事的说法不正确,再婚仍然可以享受婚假。(记者 王宁宁)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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