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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儿子病危遭遗弃 狠心父母被判刑

2013年05月20日 1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5月20日电(梁显荣 杨杰)20日记者从南江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近十年来首例父母遗弃孩子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蒋某、张某夫妇均以遗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2011年12月23日,刚出生的小兵(化名)不幸患有新生儿肺炎、败血症、贫血等多种疾病,在巴中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7天后,病情未见好转,其父母蒋某、张某因无力承担儿子小兵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便提前办理了出院手续。当晚在回家路途中,两夫妇发现儿子小兵病危,便商议将小兵遗弃在途中一高架桥下。次日,当地村民发现被遗弃的小兵并未死亡,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民警在第一时间将小兵送到了当地医院进行救治。案发后,民警调查确认,被遗弃的小兵是蒋某、张某夫妇的儿子,经过民警教育和相关法律学习,蒋某、张某夫妇忏悔不已,并补缴了儿子小兵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目前,小兵已康复出院。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被告人蒋某、张某对患病的儿子不但不救治,反而将其遗弃,情节极为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遗弃罪,但考虑到二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孩子需人抚养等实际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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