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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神病人换首饰算数吗?

2013年05月21日 16:55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患有精神疾病的王老太太用自己的一只玉镯换来了邻居的一只金镯子,家人知道此事后找到邻居要求换回来,可是邻居却说什么都不答应。

  王老太太的儿子两年前因车祸去世,晚年丧子让老人的精神几乎崩溃。由于老人不愿意配合治疗,她的病症越来越严重,甚至说话都是迷迷糊糊的。后经医生诊断,老人患有精神疾病,很难治愈。王老太太得了精神病的事情邻居们都有所耳闻,大家都帮着照顾王老太太。

  多日前,王老太太无意中看见邻居李某手上戴着的一只价值4000多元的金镯子,她称自己非常喜欢,并且拿出了一只价值万元的玉镯子要和李某交换。李某发现王老太太此时的反应非常正常,没有一点精神病的模样,她见老人很迫切想要自己的金镯子,而她也很喜欢王老太太的玉镯子,就和老人达成共识,并立下协议,“自愿更换镯子,不得反悔。”王老太太和李某都在协议上签了字。没过多久,王老太太的亲人知道此事,觉得李某占了王老太太的便宜要求将镯子换回来。但是李某拿出协议,说什么都不愿意。

  ◎律师说法:

  天允律师事务所的贾长亮律师说:精神病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精神病人的财产权也应当受到保护,他人不得侵犯。由于王老太太患有精神疾病,她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事物,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维判断自己行为是否得当。虽然李某表示换镯子时老人很清醒,但是如果王老太太当时真的很清醒,应该能够判断自己镯子的价值要远高于对方的镯子价值。因此,患有精神疾病的王老太太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亲人作为监护人有权保护她的合法权益。王老太太的亲人也有权要求李某将镯子换回来。(记者 张玮)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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