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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过世留下两份遗嘱 8子女与继母对簿公堂

2013年05月22日 14:05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老父亲过世了,继母拿着一份遗嘱要房产。东陵区老李家的8名子女不干了,他们也拿出一份父亲的遗嘱,表示“我们这份才是真的,当初为了怕老太太伤心,没告诉她!”

  两份遗嘱,一个孤独的老人,摆在法官面前的是难解的死扣吗?

  老爷子立遗嘱,房产归后老伴儿

  今年5月初,东陵区78岁的王老太来到东陵区人民法院,拿出了一份手写协议,要求法院立案让她继承前夫所留下的一处住房。

  原来,1990年,离异的王老太经人介绍与丧偶的李大爷走到了一起。此时,李大爷的8个亲生子女都已长大成人,各自组建家庭。王老太和李大爷共同在这套住房生活了20多年,李大爷的8个子女对王老太也十分尊重。

  2005年,李大爷曾答应在自己死后将这套住房留给王老太。李大爷还召开了家庭会议,向部分子女宣布了这件事,并亲自手写了一份协议。因一些子女没有来,李大爷代他们在协议上签了字。

  后妈办房证,8个子女都不干

  2008年,李大爷因病去世,王老太继续留在这套住房生活。2012年下半年,王老太找到李大爷的8个子女,要他们配合自己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更名过户手续。8个子女说什么也不同意。王老太认为自己和李大爷再婚20多年,李家子女不仅理所应当有义务赡养自己,而且李大爷生前签字答应将房子留给她。

  因为房子双方闹僵,王老太和李家子女虽都同住一个村,却形同陌路,王老太太独居,无人照拂。

  得知继母去法院起诉,李家子女拿出了一份父亲临终前的公证遗嘱。原来,2008年,李大爷在去世前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将其住房留给了自己子女,与王老太无关。因怕王老太伤心,李家子女没有向其披露遗嘱内容。

  两份遗嘱,哪份才是有效的

  法官先劝李家子女,“虽然你们没有赡养义务,但毕竟她照顾你们父亲多年,现在,你们父亲去世了,剩下她没人管,你们忍心吗?”

  法官转过来又劝王老太,“你拿的遗嘱不仅没有公证人,而且签字还是由李大爷代签的,这些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而李家子女所拿的遗嘱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另外,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你和李大爷属于再婚,李大爷这套房产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你是无权继承这套房产的。只要他们能照顾你,让你在这房里住,就不要伤害彼此间的感情。”

  经调解,李家子女最终同意王老太可以一直在这套房里住,而且照顾其日常生活。李家8名子女当场给王老太太1000元生活费,王老太流下两行眼泪……(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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