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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高速路上抛锚 司机拿红领巾当警示牌被罚

2013年05月28日 10:46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故障后停车时,须在来车方向的后方150米处设置安全警告标志。不过,有司机颇有“创意”地用红领巾充当警示牌,结果因此被罚200元。

  昨天下午,高速交警在巡逻到G15沈海高速公路上海方向过慈城服务区2公里的位置时,发现一辆老款的别克君威轿车抛锚在应急车道里,后方不远处放了一只纸箱子,纸箱上夹着一条红领巾。

  经询问,原来别克车开到此处时车子突然断电抛锚。司机将车停入应急车道后,便想设置警示牌来提醒后方车辆注意,可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无奈之下,就拿了儿子放在车后座上的红领巾来充当警示牌。

  交警在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后,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交警提醒,特别是那些驾驶比较老旧车辆出远门的司机,出车前应该检查一下车上的三角警示标志、千斤顶、换胎工具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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