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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盗窃妻子运赃 夫妻双双落入法网

2013年05月28日 15:36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丈夫盗窃工厂物资谋取钱财,妻子帮助其运输赃物,最终这对夫妻全部落入法网。日前,新疆吉木萨尔县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当地法院提起了公诉。

  赵某和朱某是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地区新疆宜化厂的普通工人,二人的妻子都在工厂生活区经营一家手工馒头店。见到厂里的电缆线、不锈钢等物品无人看管,赵、朱二人就起了盗窃物资的念头。2012年10月中旬至11月初,二人多次开车进厂将电缆线、不锈钢等物品运出宜化厂,并多次将盗窃的物品藏在馒头店内。

  2012年11月3日晚朱、赵二人再次盗窃后回到馒头店,准备将存放在此的电缆线、不锈钢全部运走。两人的妻子看到准备运走的电缆线、不锈钢,虽怀疑电缆线等物可能是赃物,但并未出言阻止,而是帮丈夫装起了车。就在他们把电缆线与不锈钢等物品过秤、往车上搬运时,新疆宜化厂的保安巡逻路过馒头店,发现四名嫌疑人搬运的物品可疑,遂将四人控制后移交公安机关。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一万余元。

  经吉木萨尔县检察院审查,认定两丈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盗窃宜化厂财物数额较大,朱某、赵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两人妻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已向吉木萨尔县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于5月28日公开审理此案。 (记者海映雯 通讯员毛春艳报道)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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