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经营一家洗浴店 容留介绍两名女子卖淫
2013年05月28日 16:0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杨某和王某夫妻俩在经营的洗浴店里,容留、介绍两名女子卖淫。通州法院近日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杨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以容留卖淫罪,判处王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杨某与王某系夫妻,二人在通州区西集镇某村开了一家洗浴店,里面有两名女服务员,从事卖淫活动。
去年4月16日下午,两名男子来到该洗浴店,问杨某及王某是否有小姐,杨某回答有小姐;后安排二人在两个单间里洗澡,并找到店里的两名服务员,让她们接待两名客人。这之后杨某又介绍一个老头与其中一个服务员卖淫嫖娼,但是这次还没有发生就被警察逮到了。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容留卖淫罪,依法均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杨某、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各自所犯罪行,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通讯员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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