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农场场长受贿后分文不动 预感要出事退赃仍获刑

2013年05月31日 10:3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农场场长受贿后分文不动预感要出事退赃仍获刑
姚雯/漫画

  利用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支付公路工程款等机会,海南省保国农场场长彭华达,凭借手中权力,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95万元。

  与多数受贿人不同的是,彭华达对收受的钱款分文未动,并在预感要出事时,将钱悉数退回。本以为退回赃款就万事大吉、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却不知退了赃款退不了罪。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彭华达有期徒刑六年。

  当上场长后,5个月收了95万

  保国农场位于海南省东部山区乐东县境内。具有大学文化、年仅44岁的彭华达,于2010年10月被海南省农垦总局任命为保国农场场长。

  农场职工对这位新场长寄予厚望,认为他年轻有为,见多识广,有魄力、能干事,一定会带领他们在搞多种经营和创新发展上有所作为。

  果然,上任后不久,彭华达便开始潜心筹划房地产项目开发。一场之长,大权在握,房地产开发之事由他拍板定案,他也因此不可避免地成了工程建筑商们追逐的对象。

  2011年3月,保国农场计划开发某房地产项目,嗅觉灵敏的海南某房地产公司老总鲍某,很快找到彭华达请求承建工程。几经周折,最终谈妥由保国农场和鲍某公司共同开发该项目。

  几天后,彭华达与鲍某代表双方在《合作意向书》上签字,达成了合作开发意向。

  2011年5月,当这一项目获得海南省农垦总局批准立项后,鲍某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拿到这个工程项目;忧的是他担心彭华达在合作开发该项目的过程中找公司麻烦。他反复思量后,决定沿用行业“潜规则”,先送钱感谢,为以后顺利施工铺平道路。

  2011年7月,鲍某打电话约彭华达见面,同时将事先备好的50万元现金带在身上。按照彭华达的要求,鲍某驱车来到乐东县城外一处空地,将装有50万元的饮料箱放进彭华达轿车后备厢。彭华达点头示意后,一脚油门快速离去。

  早在2009年10月,挂靠海南农垦建工集团、承建保国农场至保显农场公路项目的个体老板刘某,为感谢彭华达按时拨付工程款,于2011年9月先后两次送给了彭华达15万元好处费。

  此外,2011年10月,保国农场与海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协商共同开发保国农场一处房地产项目。2012年3月,该项目获得海南省农垦总局批准立项,为感谢彭华达给予的帮助,在项目获批次日,该公司总经理孔某即送给彭华达30万元。

  从2011年7月至11月的5个月里,彭华达先后3次收下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及个体老板的贿赂款共计95万元。

  按照老板们的话说,送钱是建筑行业的“潜规则”。而彭华达也把收受好处费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于是形成了可怕的“惯性”。

  预感要出事忙退赃自首

  就在保国农场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开发的两个房地产项目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之时,2012年春节刚过,海南省农垦系统腐败系列案案发,并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集中查办。这个讯息不久传入彭华达耳中。

  一连几天,彭华达坐卧不安。他思前想后,怕一旦案发会毁掉自己的前程,会牵连家人,会遭受牢狱之灾。其实,自从彭华达收了95万元的不义之财后,他便开始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过上了提心吊胆的日子。

  经过反复思忖后,彭华达痛下决心,将鲍某送的50万元和孔某送的30万元全部退回,欲意破财免灾。

  2012年3月的一天,彭华达电话联系上鲍某说要把钱退回。鲍某告诉他,没什么事,让他先收着。侥幸心理让彭华达没有立即退赃。

  又过了两个月,当听到检察机关查办农垦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风声吃紧后,彭华达再次联系到鲍某,口气严肃地说,无论如何要尽快将50万元钱退回。就这样,双方约定在海口市壹号公馆见面。见面后,彭华达将用饮料箱装好的50万元现金放回到鲍某车上。

  紧接着,彭华达又联系孔某,要求退回30万元好处费。孔某怕送钱退钱这事将来难以说清,没有直接接收退款,而是委托其女婿杜某到海口市一家麦当劳店路边接收彭华达退回的30万元。2012年6月21日,彭华达又叫杜某写了一张“收到30万元”的证明。

  2012年6月26日,彭华达终于鼓起勇气,来到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投案自首。随后,他让妻子将另外15万元受贿款悉数退回。

  直到退出了全部赃款、投案自首后,彭华达才卸下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彭华达投案当日,二分院对其立案侦查。在立案之前,鲍某、孔某等人已将全部赃款上交检察机关。

  2012年7月13日,彭华达被逮捕。办案人员在讯问其受贿动机时,他承认自己是因一时贪念陷入了建筑工程领域“潜规则”的深渊。

  退了赃退不了罪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彭华达对自己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他不但交代了3次受贿的始末缘由,还交代了退回赃款的全过程。

  根据彭华达的交代,二分院反贪部门兵分两路,一路深入保国农场侦查取证,另一路则是迅速传唤了证人及行贿人员,核实固定相关证据。

  办案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到,其实,自始至终彭华达都对所收受的钱财分文未动。这是为何?对此,彭华达的回答是:“我怕用了到时候还不清,所以就不敢花,而且心里越来越害怕。特别是听说检察院开始查办农垦系统的职务犯罪了,心里就更害怕。”

  该案被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后,法院很快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上,彭华达辩称:自己收受鲍某的50万元后,在2012年3月就电话联系鲍某要求退款,但由于鲍某不接受,才拖到了5月退还。因此,彭华达认为退款时间应从3月计算,而不是5月,恳求法院念及自己及时退还受贿款的行为,不要以受贿罪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

  面对彭华达的辩解,公诉人当庭进行了以案释法:被告人彭华达在2011年7月收受鲍某50万元贿赂款后,因为农垦系列职务罪案被查,担心自己受贿的事败露,才于2012年5月将此款退还给鲍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与其受贿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因此,被告人彭华达在时隔近一年后才退款的行为,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及时性”,故其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庭审法官支持并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并根据彭华达的犯罪事实、性质和自首、退赃等情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彭华达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李轩甫 刘洪记)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