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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美容小姐争风吃醋 杀人未遂反遭刺伤

2013年05月31日 12:2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欲图杀人反被刺伤,5月28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2年5月份,黄大明在被害人寒虹的美容店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支付40元嫖资。经往来,双方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黄大明称,恋爱期间他给寒虹及其女儿买了很多首饰及衣服。

  2012年12月下旬,黄大明发现寒虹与另一男子在一起,他打了寒虹一记耳光后对方提出分手,但黄大明要求归还买东西费用。今年2月4日凌晨,黄大明酒后与寒虹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两人争吵起来,黄大明持刀刺中寒虹,但也被对方夺刀刺伤。

  案件审理期间,寒虹向警方为黄大明求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大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系犯罪未遂。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系自首。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得到了被害人谅解。综上,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江淮晨报 艾裴 通讯员 胡芳 毅杰)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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