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突患精神病住院 法定监护人拒绝偿还欠款
2013年05月31日 13:25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何某借款后突患精神病住院,其法定监护人否认借款不同意偿付。近日,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何某归还借款和利息。
朱先生诉称,去年3月,何某提出急需借款10万元。他分多次借给何某10万元后,何某出具了借条。去年6月起,他联系不到何某,之后发现何某因精神病被强制入院。何某法定监护人的委托代理人提出,鉴于何某的精神状态及朱先生主张的借款没有交付事实,不同意还钱。
法院认为,关于借款事实,有朱先生出具的借条佐证,且何某本人认可他通过刷朱先生银行卡的形式取得了部分借款,双方描述的借款金额、交付方式一致,法院支持还款诉请。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