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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载送考生车辆违法先放行再处理

2013年05月31日 13:52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高考、中考即将来临。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警部门认真做好高考、中考期间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主动介入,加强防控,护卫好运送考生的车辆安全,为广大考生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各级交警要对设置中、高考考场的学校以及校园周边情况提前进行勘验、排查,市州交警支队、县区交警大队要提前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合理施划停车场所,对停车泊位不够的,要增加临时停车泊位。

  在高考、中考考试期间,交警将针对各考场以及考生进出状况,安排专门的路面勤务,实施交通秩序的维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级交警的路面执勤民警在执勤中,“对载送考生的车辆予以关照”。“对有轻微和一般违法行为的,应先记录放行,过后再按规定进行处理。”通知要求,对严重违法行为暂不能放行的,应优先考虑帮助考生及时赶赴考场参加考试。成都商报讯(卢学民 记者 王圣)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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