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屡劝不改 汽油泼发妻逼其喝农药
一对夫妻住在湾里,结婚13年,育有一双儿女。近两年,丈夫喜新厌旧,将其他女子直接带进家中留宿,并用浇汽油到妻子身上、逼妻子喝农药等方式实施家暴和侵害,民警出面警告也无济于事。妻子无奈两度诉诸法庭离婚。近日,法院批准两人离婚。
可恶:
丈夫当妻子面带女子回家
1997年,李梅与赵大树(均为化名)相识并恋爱,2000年11月登记结婚,2001年4月和2003年8月生育一儿一女。在外人眼中,这对夫妻很是恩爱,然而,谁也没想到,他们的感情只维持了10年,就出现了危机。
2011年2月,赵大树不珍惜夫妻关系,喜新厌旧,在外与其他女子有染。妻子李梅性格懦弱,对丈夫出轨一忍再忍,助长了赵大树的嚣张气焰。有一天,赵大树竟然明目张胆地将女子带入家中留宿,引起夫妻争吵打架。
此后,赵大树生活的不检点变本加厉,夫妻俩经常打架。5月19日、20日,李梅两次被赵大树殴打受伤,经法医检验为轻微伤乙级。当年6月,李梅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后判决不离。
可恨:
丈夫向妻浇汽油逼喝农药
在近两年的时间内,赵大树并没有改变对妻子的态度,反而采取浇汽油到妻子身上、开汽车撞向老婆、逼迫妻子喝农药等方式,企图置李梅于死地。当地派出所出面警告无济于事。由于赵大树的行径恶劣,李梅于今年3月再次向法庭递交诉状,请求离婚。
湾里区法院日前审理此案认为,2011年7月11日,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后,夫妻关系并没有改善,且被告赵大树对原告李梅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感情破裂,现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法院予以准许。经征询双方及儿女的意见,儿子由被告抚养,女儿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并就共同财产做出了处理。
律师:
妻子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表示,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轻伤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受害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本案中李梅被殴打致轻微伤,可以申请精神赔偿。”唐律师说,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暴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此外,唐乐律师告诉记者,受暴者是无过错方,施暴者是过错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高昭彭 占菡菁 记者 汪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