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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孩被泼硫酸续:患者重度烧伤 双目可能失明

2013年05月31日 16: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5月31日,投案自首的凶手面对镜头,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5月30日早上,11岁的小许在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口经盛路段上被人朝脸部泼洒了不明液体,造成面部和胸部严重烧伤,在南京市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随后,江宁警方发布了嫌疑人照片,悬赏一万元缉拿凶手。据初步调查发现,凶手蔡某是小许母亲的男友。31日凌晨3点40分左右,迫于压力,凶手蔡某在他哥哥陪同下,来到江宁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对其用硫酸泼孩子一事供认不讳。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新社发 寒单 摄  

  中新网南京5月31日电(王琦)30日,南京一名叫乐乐的小男孩儿在上学的路上被人泼了强酸。31日,记者从南京市儿童医院了解到,目前孩子重度烧伤,右眼已经失明,左眼能不能保住还要看情况。

  31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案发现场,南京金盛路附近一位店老板顾某表示,她从店里出来的时候看到小孩浑身腐烂,衣服都烂掉了,小孩脸色发白,脸上冒出脓水。“孩子没有惨叫,连喊叫的声音都发不出来。”她想把孩子把衣服脱掉,但衣服已经和皮肤粘在一起了。

  南京江宁公安分局新闻发言人王瑰杰表示,犯罪嫌疑人蔡某于31日凌晨3点40分在哥哥的陪同下,到南京江宁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投案后,公安机关进行了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孩子的母亲刘某离异多年,和蔡某曾经是交往过一段时间,期间因为感情纠纷,刘某多次表示不再想与蔡某继续交往,蔡某心怀不满,所以起了报复的念头。

  31日下午,记者赶到收治孩子的南京市儿童医院,医院重症监护室医师谷亮表示,目前孩子生命体征目前平稳,但因为小孩是重度全身烧伤,目前并发症还没有出现,后期的情况不容乐观。目前小孩右眼已经失明,左眼已经也有部分灼伤,能不能保住左眼,还要继续观察。

  南京江宁公安机关表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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