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分居 女方起诉向男方讨“奶粉钱”或支持
2013年06月05日 11:3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为讨奶粉钱,8个月大婴儿丁丁的母亲李某将丁丁的父亲王某告上法庭。近日,顺义法院判决王某每月支付丁丁抚养费1000元。
据称,去年10月,丁丁父母因家庭琐事争吵后,李某回到娘家居住并照顾抚养丁丁,王某则不闻不问。随着时间推移,丁丁成长所需奶粉等越来越多,花费也日益增加,李某一人无力负担,故起诉请求判令王某每月给付包括奶粉钱等在内的抚养费2000元。
王某认为,他与李某并未离婚,原告主张要抚养费没有依据。
经审理查明,李某现无工作,无收入;王某也无固定工作,每月收入约2400元。最后,法院一审依法判令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