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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纪检监察干部职工限期清退所收受会员卡

2013年06月05日 14:22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0)

  目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记者6月4日获悉,省纪委对委厅机关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作出部署,要求凡持有会员卡的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于6月15日之前自行清退。

  省纪委要求,委厅机关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迅速行动,严肃认真开展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活动,做到“全覆盖、零持有、零报告”,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省纪委机关党委专门下发通知,对委厅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清退对象、范围和时限,要求各党支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教育干部职工摒弃侥幸心理,督促持有会员卡的干部职工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清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退工作的各项任务,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这次清退中,持有会员卡的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于6月15日之前自行清退,清退不了的,及时上缴机关党委;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清退、上缴的干部职工,6月20日之前,必须如实填写报告表;对逾期未清退或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记者 李文亭)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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